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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當起守護大秦嶺綠水青山的責任

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位於秦嶺北麓, 近年來, 長安區檢察院積極開展秦嶺北麓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不斷開拓創新, 服務秦嶺北麓生態環境保護建設, 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當前和今後我們必須要思考和做好的工作就是, 嚴厲打擊各類危害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 全力守護綠水青山, 為全市“追趕超越”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近年來, 我院通過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助推秦嶺北麓生態保護, 辦理公益訴訟案件4件, 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0件,

其中涉及秦嶺北麓資源環境保護案件1件。 通過辦案, 促進行政機關積極履職, 複墾耕地150畝, 綠化林地150畝, 正在恢復193畝, 為保護秦嶺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我院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開展保護秦嶺生態環境專項監督活動, 堅持高點定位, 狠抓落實, 以開展調查研究和法制宣傳等為手段, 採取製作展板、發放資料、開展法制講座、流動宣傳車、在沿山街道、各個峪口設置宣傳點等方式, 大力宣傳生態文明建設對百姓生活的益處, 促進人民群眾生態文明意識的提高和生態保護防控體系建設。 依託《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案件公訴部門與民事行政部門協作聯動工作制度》, 公訴部門如果在辦理涉及破壞秦嶺生態環境和資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時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按照工作制度將該線索及時移送民行部門。 加強與國土、林業等部門的溝通, 定期召開座談會, 共同探討和研究秦嶺保護工作的開展情況, 初步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機制, 與長安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會簽《關於保護秦嶺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協作辦法》, 要求行政機關發現破壞秦嶺生態環境和資源的案件和線索, 按照工作機制及時向檢察機關移送。

建立健全案件快速辦理、優先受理工作機制, 對涉嫌秦嶺北麓生態建設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佔用耕地罪、非法採礦罪、破壞性採礦罪、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濫伐林木罪、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林木等犯罪,

實行快速辦理機制。 依法查辦造成重大環境污染、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 嚴肅查辦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管理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涉及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抓緊摸排案件線索, 查處了一批秦嶺北麓長安域內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

積極探索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新途徑, 變事後監督為事前、事中監督, 定期開展職務犯罪預防教育, 逐步形成關鍵崗位、要害部門、系統大預防體制。 同時,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 加大立案監督工作力度, 依法監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 啟動保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機制,

通過協調和解、檢察建議以及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等多種法律途徑, 督促職能部門及時履行法定職責。 同時與相關部門建立網路聯繫, 及時掌握秦嶺北麓生態發展動態。

今後, 我們還應建立對企業日常環境行為約束與激勵並重的調節機制, 建立保護生態環境的長效機制。 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促進生態環境品質不斷改善, 為加快建設生態文明的國際化大都市作出積極貢獻。 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文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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