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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評選表彰漣源市“四個十佳”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評選表彰漣源市

“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活動的

通 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 藍田街道黨工委、辦事處, 漣源經濟開發區及其社會事務管理處黨委(黨工委)、管委會, 市直有關單位:

近年來, 全市政法綜治信訪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婁底及我市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湧現出一批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集體和個人。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引領社會風尚, 引導廣大政法綜治信訪工作人員認真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 努力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爭創人民滿意的業績, 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評選表彰“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活動。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推薦範圍

此次“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評選表彰面向基層、面向一線。 “十佳基層政法單位”的評選範圍是全市政法系統科、股、所、隊、庭、室等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的評選範圍是工作在綜治維穩、執法司法一線的政法幹警,

且從事政法工作在3年以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例外);“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是全市村(社區)從事綜治維穩工作的定補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是市、鄉兩級信訪部門在職工作人員, 鄉鎮(街道)和市直單位主抓或分管信訪工作的副職, 或者其他企事業單位專門從事信訪工作的人員。

二、評選推薦條件

參評人員必須具有突出的先進性、代表性和典型性:旗幟鮮明地堅持党對政法綜治信訪工作的領導, 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嚴守党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嚴格執法, 公正司法, 忠實履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

工作業績突出, 得到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同。

(一)“十佳基層政法單位”的評選條件

1.政治堅定, 堅強有力。 堅持党對政法工作的領導, 班子成員自覺加強黨性修養, 堅定理想信念, 政治立場堅定, 能認真貫徹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 全體成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主題教育扎實有效, 制度建設有序規範, 班子團結務實, 組織作用明顯, 充分發揮戰鬥堡壘和模範帶頭作用。

2.嚴格執法, 公正司法。 堅持為民用權, 按規則、制度、法律行使權力。 有堅定法治信仰, 端正法治理念, 嚴格依法規範和約束執法司法權, 執法標準、執法程式和裁量基準準確無誤,

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3.履職有力, 真抓實幹。 認真履行職責, 決策指揮正確, 工作思路清晰, 具有改革創新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 真抓實幹, 團結協作, 敢於擔當責任, 善於解決問題, 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轄區社會和諧穩定, 得到當地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同。

4.敢抓敢管, 為政清廉。 積極履行“一崗雙責”、隊伍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 扎實推進政法基層文化建設, 隊伍思想政治、紀律作風和反腐倡廉、素質能力和基層基礎建設有經驗、有方法、有成效, 先進事例不斷湧現。

(二)“十佳基層政法幹警”的評選條件

1.政治意識強, 黨性修養好。 政治立場堅定, 對党忠誠, 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鑒別力。 自覺加強黨性修養,

堅定理想信念, 提升道德境界, 遠離低級趣味, 抵制歪風邪氣。

2.履職能力強, 工作業績好。 善於從全域的高度思考和謀劃工作, 工作決策堅持實事求是, 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業務能力。 履職能力強, 工作思路清晰, 程式目標明確, 系本職工作的行家裡手, 經常深入一線, 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個人特長, 立足崗位, 勤勉敬業, 忠誠履職, 甘於奉獻, 在本職崗位上作出顯著成績, 在維護當地社會和諧穩定上貢獻突出。

3.擔當意識強, 作風形象好。 工作執行力強, 勇於直面矛盾, 善於解決問題, 對交辦、督辦的工作能落到實處。 堅持為民用權, 按規則、制度、法制行使權力, 秉公用權, 依法辦事, 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 不公器私用。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自覺維護群眾權益。公道正派,襟懷坦白,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廉潔執法,得到單位同事和當地群眾的普遍認同。

(三)“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的評選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履行綜治工作職責,積極推進綜治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村為主”工作中切實做到“六個村為主”,在“平安村(社區)”創建工作中善於創新,成績顯著,實績突出。

3.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解、依法處置突發事件、信訪維穩工作中敢於擔當,履職盡責、積極主動,有好的工作表現。

4.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作風過硬,得到群眾的普遍公認。

(四)“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落實中央、省、婁底市和漣源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

2.富有開拓創新精神,勇於探索實踐,始終把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帶著感情和責任為群眾排憂解難。

3.任勞任怨,無私奉獻,政策法律、信訪業務水準高,綜合協調能力強,以履職盡責的行動贏得了群眾的“口碑”,在工作崗位上表現突出。

4.符合上述條件,並在下列方面表現突出者優先考慮:

(1)因信訪工作受到婁底市級(含)以上表彰,或先進事蹟被婁底級以上媒體廣泛報導,產生了較大影響的。

(2)在信訪工作崗位上連續工作3年以上,綜合協調能力強,為信訪工作做出較大貢獻的。

(3)在化解信訪積案、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等信訪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

三、評選推薦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推薦評選表彰從基層科、股、所、隊、庭、室等基層單位和工作在綜治信訪維穩、執法司法一線的人員中產生。市直政法信訪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參加評選。

(二)堅持群眾路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充分發揚民主,以評選推薦條件為衡量標準,從思想政治、工作作風、執法辦案、群眾安全感、隊伍建設、基層基礎、資訊化建設等方面好中選好,優中選優,擇優推薦。

(三)嚴格履行推薦程式。堅持以推薦為主,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將本地本部門中最優秀、最具典型性的逐級推選出來。候選推薦物件要在所屬(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當包括被推薦物件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蹟。

(四)差額推薦候選單位、個人名額。法院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3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3個;檢察院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3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 3個;公安局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5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 6個;司法局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4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 3個;鄉鎮、街道、經開區各推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候選人1名;由各鄉鎮和市直單位推薦報市聯席辦“十佳信訪工作者”候選人15名。

四、評選推薦步驟

全市“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工作在2017年底前全部結束。

(一)推薦候選人。採取自下而上、民主評議、集體研究、社會公示、逐級推薦的辦法,各單位的書面推薦報告應說明評選程式和考核等情況,並附推薦審批表一式三份(紙質版,個人貼1寸藍底正面彩色工作照),另附300字左右主要事蹟材料簡介(電子版)、1500字左右的先進事蹟材料、個人提供正面藍底彩色工作照(圖元在300K以上)用於報紙網路公示,相關材料於9月10日前報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344327268@qq.com郵箱。各單位對推薦人選的過程要動態掌握,全面考察推薦物件的表現,讓評選活動激發幹部爭先創優的積極性(時間:2017年9月10日前)。

(二)考察測評。由市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市人社局、市信訪局等部門組成考察組對推薦物件組織考察測評(時間:2017年9月10日—9月30日)。

(三)事蹟宣傳。通過電視採訪、報刊雜誌、網路報導向社會宣傳推薦單位和個人的先進事蹟(時間:2017年9月10日—2018年1月30日)。

(四)組織評選。考察組將推薦、考察測評情況提交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單位和人選,並將評選結果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審查(時間:2017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五)公示。經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的單位和人選,要在市級新聞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作出表彰決定(時間:2017年12月10日—12月20日)。

(六)表彰獎勵。評選的單位授予“全市十佳基層政法單位”榮譽稱號,記集體三等功,獎勵10000元;評選的個人授予“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榮譽稱號,記個人三等功,獎勵1500元。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和市直相關單位要對受表彰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套獎勵。個人獲獎情況向市委組織部推薦作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時間: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

五、具體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把“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推薦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以嚴的要求和實的作風,及時發現、培樹、遴選、宣傳基層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認真負責地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的評選推薦工作。為加強對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漣源市政法系統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呂余庚任組長,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梁育清,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李南新(常務),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建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羅宜秋,市政協副主席邱正松,市人民法院院長曾文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胡志澤,市公安局政委汪雪雁等同志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排第一)張亦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排第一)李亦農,市政府辦副主任、市信訪局局長譚世斌,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局長李志雄,市司法局局長盛輝雄以及市委政法委、市信訪局、市直各政法單位分管人事政工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委政法委政工室,由李亦農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發揮示範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全市“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和表彰工作是加強政法綜治信訪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有效載體,要堅持把推薦候選單位和個人的過程作為宣傳先進典型,擴大典型影響力,傳導社會正能量的過程。要積極利用主流媒體和知名網站,特別是運用新興媒體,大力宣傳褒揚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典型事蹟和崇高思想,大力弘揚他們的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和創新精神;通過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有效傳導社會正能量,推動整個政法工作上新水準。要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推薦評選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嚴格標準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評選標準,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和事蹟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特別要注意向基層單位和一線幹警傾斜,樹立良好導向,不得降低標準,不搞平衡照顧,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寧缺勿濫,增強工作透明度,確保評選品質。

(四)創新表彰形式,舉辦頒獎晚會。按照上級政法機關關於實施政法文化工程的要求,講好漣源政法故事,傳遞漣源政法輿論的“正能量”,活動領導小組決定在2017年底以舉辦頒獎晚會的形式進行表彰。各政法單位、市信訪局要高度重視,提前謀劃,準備2—3個文藝節目,確保頒獎晚會圓滿成功。

連絡人:肖雲,聯繫電話:4981069,13319689118

中共漣源市委辦公室

漣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7日

不公器私用。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自覺維護群眾權益。公道正派,襟懷坦白,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廉潔執法,得到單位同事和當地群眾的普遍認同。

(三)“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的評選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履行綜治工作職責,積極推進綜治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村為主”工作中切實做到“六個村為主”,在“平安村(社區)”創建工作中善於創新,成績顯著,實績突出。

3.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解、依法處置突發事件、信訪維穩工作中敢於擔當,履職盡責、積極主動,有好的工作表現。

4.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作風過硬,得到群眾的普遍公認。

(四)“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落實中央、省、婁底市和漣源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

2.富有開拓創新精神,勇於探索實踐,始終把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帶著感情和責任為群眾排憂解難。

3.任勞任怨,無私奉獻,政策法律、信訪業務水準高,綜合協調能力強,以履職盡責的行動贏得了群眾的“口碑”,在工作崗位上表現突出。

4.符合上述條件,並在下列方面表現突出者優先考慮:

(1)因信訪工作受到婁底市級(含)以上表彰,或先進事蹟被婁底級以上媒體廣泛報導,產生了較大影響的。

(2)在信訪工作崗位上連續工作3年以上,綜合協調能力強,為信訪工作做出較大貢獻的。

(3)在化解信訪積案、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等信訪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

三、評選推薦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推薦評選表彰從基層科、股、所、隊、庭、室等基層單位和工作在綜治信訪維穩、執法司法一線的人員中產生。市直政法信訪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參加評選。

(二)堅持群眾路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充分發揚民主,以評選推薦條件為衡量標準,從思想政治、工作作風、執法辦案、群眾安全感、隊伍建設、基層基礎、資訊化建設等方面好中選好,優中選優,擇優推薦。

(三)嚴格履行推薦程式。堅持以推薦為主,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將本地本部門中最優秀、最具典型性的逐級推選出來。候選推薦物件要在所屬(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當包括被推薦物件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蹟。

(四)差額推薦候選單位、個人名額。法院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3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3個;檢察院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3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 3個;公安局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5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 6個;司法局推薦“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候選單位4個,“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候選人 3個;鄉鎮、街道、經開區各推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候選人1名;由各鄉鎮和市直單位推薦報市聯席辦“十佳信訪工作者”候選人15名。

四、評選推薦步驟

全市“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工作在2017年底前全部結束。

(一)推薦候選人。採取自下而上、民主評議、集體研究、社會公示、逐級推薦的辦法,各單位的書面推薦報告應說明評選程式和考核等情況,並附推薦審批表一式三份(紙質版,個人貼1寸藍底正面彩色工作照),另附300字左右主要事蹟材料簡介(電子版)、1500字左右的先進事蹟材料、個人提供正面藍底彩色工作照(圖元在300K以上)用於報紙網路公示,相關材料於9月10日前報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344327268@qq.com郵箱。各單位對推薦人選的過程要動態掌握,全面考察推薦物件的表現,讓評選活動激發幹部爭先創優的積極性(時間:2017年9月10日前)。

(二)考察測評。由市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市人社局、市信訪局等部門組成考察組對推薦物件組織考察測評(時間:2017年9月10日—9月30日)。

(三)事蹟宣傳。通過電視採訪、報刊雜誌、網路報導向社會宣傳推薦單位和個人的先進事蹟(時間:2017年9月10日—2018年1月30日)。

(四)組織評選。考察組將推薦、考察測評情況提交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單位和人選,並將評選結果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審查(時間:2017年12月1日—12月10日)。

(五)公示。經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的單位和人選,要在市級新聞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作出表彰決定(時間:2017年12月10日—12月20日)。

(六)表彰獎勵。評選的單位授予“全市十佳基層政法單位”榮譽稱號,記集體三等功,獎勵10000元;評選的個人授予“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榮譽稱號,記個人三等功,獎勵1500元。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和市直相關單位要對受表彰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套獎勵。個人獲獎情況向市委組織部推薦作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時間: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0日)。

五、具體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把“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推薦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以嚴的要求和實的作風,及時發現、培樹、遴選、宣傳基層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認真負責地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的評選推薦工作。為加強對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漣源市政法系統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呂余庚任組長,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梁育清,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李南新(常務),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建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羅宜秋,市政協副主席邱正松,市人民法院院長曾文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胡志澤,市公安局政委汪雪雁等同志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排第一)張亦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排第一)李亦農,市政府辦副主任、市信訪局局長譚世斌,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局長李志雄,市司法局局長盛輝雄以及市委政法委、市信訪局、市直各政法單位分管人事政工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委政法委政工室,由李亦農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發揮示範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全市“十佳基層政法單位、十佳基層政法幹警、十佳村(社區)綜治幹部、十佳信訪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和表彰工作是加強政法綜治信訪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有效載體,要堅持把推薦候選單位和個人的過程作為宣傳先進典型,擴大典型影響力,傳導社會正能量的過程。要積極利用主流媒體和知名網站,特別是運用新興媒體,大力宣傳褒揚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典型事蹟和崇高思想,大力弘揚他們的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和創新精神;通過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有效傳導社會正能量,推動整個政法工作上新水準。要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推薦評選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嚴格標準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評選標準,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和事蹟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特別要注意向基層單位和一線幹警傾斜,樹立良好導向,不得降低標準,不搞平衡照顧,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寧缺勿濫,增強工作透明度,確保評選品質。

(四)創新表彰形式,舉辦頒獎晚會。按照上級政法機關關於實施政法文化工程的要求,講好漣源政法故事,傳遞漣源政法輿論的“正能量”,活動領導小組決定在2017年底以舉辦頒獎晚會的形式進行表彰。各政法單位、市信訪局要高度重視,提前謀劃,準備2—3個文藝節目,確保頒獎晚會圓滿成功。

連絡人:肖雲,聯繫電話:4981069,13319689118

中共漣源市委辦公室

漣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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