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公路治超執法工作, 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甘肅省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依法查處貨車超載交通違法行為。
一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未達30%的, 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記3分;
二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超載30%以上50%以下的, 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記6分;
三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50%以上不足100%的,
四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100%以上的, 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對駕駛人處2000元罰款、記6分。
當事人對公安交管部門的執法行為有異議或發現有以下情形的, 可拔打當地監督電話進行投訴:
一、不依據稱重和卸載單所載明的超載比例實施處罰;
二、利用職務便利, 以各種形式收受當事人及其委託人財物;
三、違規收取停車保管費、通行費等費用;
四、超期扣留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不作處理;
五、在公路超限檢測站(點)以外現場處罰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六、其它執法不規範的問題。
監督電話
蘭州:0931-5167000
白銀:0943-5938700
定西:0932-8613709
嘉峪關:0937-5906730
酒泉:0937-2696829
張掖:0936-8253653
金昌:0935-8596500
武威:0935-6117137
臨夏:0930-6388611
甘南:0941-8212898
隴南:0939-8388622
平涼:0933-8295035
慶陽:0934-8681040
天水:0938-8613569
廳交管局:0931-5157600 489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