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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免費拍照押金卻不退 臨沂攝影店:將儘快處理

“承諾參加活動免費拍照, 收了押金卻不退。 ”5日, 家住臨沂沂水的劉女士撥打臨沂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 她參加了一家攝影店組織的拍照活動, 當時攝影店承諾參與者交納押金200元, 活動結束如數退還, 但參與活動後, 該攝影店卻至今未退還押金。

據劉女士介紹, 2016年春天, 她在位於縣城的韓式小魚兒攝影店交了400元押金參加了拍攝活動。 “當時該店正在搞活動, 承諾只要交200元押金, 便可以給孩子免費拍寫真, 在取照片一周後給予退還押金。 ”劉女士說, 她有兩個孩子, 便交了400元, 辦理了兩套拍攝寫真的手續,

“當時交錢時, 店裡給了個收據, 注明了退款要求和時間。 ”

劉女士告訴沂蒙晚報記者, 由於上班比較忙, 期間一直沒有過去拍攝, 後來在2017年10月份, 雙方約好時間後, 給孩子拍攝了個人寫真。 “規定的拍攝有效期是2年, 當時拍照時並沒有過期;拍照後, 對方稱一個月後取照片。 ”劉女士說, 2017年11月14日, 她按約定的時間領取照片, 在領照片時, 特意詢問押金如何退, “對方稱將押金條留下吧, 再留個微信帳號, 到時候微信給轉過去。 聽說後, 我加上對方微信就走了。 說好的在取照片一周後給予退還押金, 誰知一個多月過去了, 也沒動靜。 ”劉女士說。 隨後, 記者根據劉女士提供的電話聯繫了該攝影店, 聽完情況介紹後, 其王姓負責人稱, 當時店裡的確搞了一次免費為兒童拍攝寫真活動。

“以前是客戶取照片一周後給予退還押金, 後來由於比較多, 為了方便, 後來改為每月20號至25號集中退款。 該客戶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退款的押金單子沒有查到, 我們儘快核實, 儘快給予處理。 ”該負責人說。

沂蒙晚報記者 趙澤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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