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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話題:停車如何不再難?

新湖南用戶端記者 胡什 攝影 曾鶴群

隨著城市交通不斷發展, 私家車數量不斷攀升, 出行易但停車難升級成為城市病。 市民們紛紛發出了“停車難,

難於上青天”的!”的感歎。 今年開福區“兩會”, 政協委員王心亮帶來了他的提案《關於改善市民停車難的建議》, 致力於解決市民停車難的問題。

王心亮是 “佳常便飯”餐廳的創始人, 第一次與“停車難”問題杠上, 源於一次“改造”。 餐廳開業不久, 他便把餐廳周圍的一塊菜園和臭水溝“搖身一變”, 改造成了一個上下兩層的停車場, 給社會車輛停放。 這一“變廢為寶”的義舉, 啟發了他今年的提案。 他為解決市民停車難問題帶來了多條建議。

王心亮認為:解決停車難問題的第一要義就是把閑的地段“用”起來;讓忙的地方“動”起來。 一方面充分利用立交橋下、已規劃未出讓的地皮等空閒土地建成地面停車場、橋下停車場。

另一方面, 對於人口密集車流量大的商住樓旁、市民休閒觀光密集地段、地鐵站周邊等交通繁忙的地段, 在不影響城市景觀的條件下, 可以修建立體停車庫。 對於一些迫切需要修建停車場的綠化地段, 可以將停車場與綠化帶合併, 由園林工程師設計, 政府出資修建公共生態停車場。

王心亮說, “2016年8月31日國家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 鼓勵增建公共停車場,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前提下, 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可不改變現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 明確停車場用地性質。 單獨新建公共停車場用地規劃性質為社會停車場用地。

鼓勵停車產業化, 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 具體比例由屬地城市政府確定, 原則上不超過20%。 通過分層規劃, 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場的, 地塊用地規劃性質為相應地塊性質相容社會停車場用地。 鼓勵超配建停車場。 新建建築超過停車配建標準建設停車場以及隨新建項目同步建設並向社會開放的公共停車場(地下停車庫和地上停車樓, 配建附屬商業除外), 在規劃審批時可根據總建築面積、超配建的停車泊位建築面積、公共停車場建築面積等情況, 給予一定的容積率獎勵, 具體規定由城市政府規劃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

同時, 他還建議:新建商住用房、門面、商業街、醫院、學校、車站、公園等建築, 要嚴格按照城市建設專案配建停車場(庫)標準規劃修建停車場, 沒有按標準配建停車位的不予驗收。

[責編:曾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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