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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兼職保姆強佔老人1套房子不成倒賠5萬塊

最近的房價是水漲船高, 房子也是成為很多人眼裡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 一直持續飆高的房價, 讓很多人也許一輩子都買不起房子。 最近和房子有關的一件事, 看透了人性的醜惡。

廣州一位86歲高齡的離休幹部去世後, 遺留下了越秀區東湖的兩套房產, 三年後保姆手持3份“手書遺囑”要求繼承三房一廳。

保姆手持三份遺囑要分一套房

廣州的陸老伯是一位省直機關的離休幹部, 2011年以86歲高齡去世了。 2014年, 陸老伯留下的位於越秀區東湖附近兩套房子卻引發官司。 據悉, 這兩套房子總面積約130平方米,

同在一層只一牆之隔, 分別為三房一廳和兩房一廳。 陸老伯去世前住在三房一廳裡面, 從2001年開始, 陸老伯的生活起居主要靠保姆李姨照顧。 而此番爭奪房產的, 正是李姨, 她向法院提交了3份自書遺囑, 要求分得三房一廳那套房。 在廣州的兩套房子如今看來是價值不菲的。

兼職保姆李姨持有的3份遺囑內容一致, 都是:“我有房子130平方米, 東邊是三房一廳, 大約69平方米, 西邊是二房一廳大約是61平方米, 二房一廳給女兒。 把我住的三房一廳遺贈送給保姆李姨, 她照顧我終生, 作為回報, 任何人不得與保姆李姨爭奪。 陸×× 2008年5月12日”。

不過, 第一張遺囑上李姨的名字有修改, 第二張遺囑“約61平方米”屬於添加筆跡。

保姆詭計早有預謀

早在2012年, 陸老伯的三女兒阿英曾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時, 保姆李姨就起訴要求分得其中一套房產, 阿英不同意, 她認為, 老父親同一時間寫了3份遺囑的做法不合常理, 而李姨實際上還在一家飲食公司上班, 做保姆也只是兼職小時工, 而2008年陸老伯已經在ICU病房,

無需保姆貼身照顧。

陸老伯的兩個孫子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他們說, 陸老伯從2008年5月7日起多次被診斷患有老年性癡呆, 該遺囑即使是陸老伯所寫, 也是陸老伯在不能辨認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時候書寫, 或者是受脅迫書寫, 不是陸老伯的真實意思表示。

日前, 廣州中院對這起遺囑糾紛作出終審判決, 認定老人在當時有癡呆表現, 不具備書寫能力, 或具有抄寫能力, 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簽署這些遺囑的行為無效, 駁回了保姆的全部訴求。

總共這次的訴訟費用為5.6萬元, 法院判決李姨承擔其中的5萬元。

針對此次事件, 小編很難想像這個保姆的腦回路是怎麼回事。 人皆愛財, 但是得取之有道。 這位阿姨這種乘著老人精神不清楚時通過某種手段得到老人遺囑的行為真的是十分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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