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現在被法院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影響這麼大, 連政府招投標都會受到限制”, 這是被執行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全部履行了債務後說的話。
據瞭解, 被執行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建築業公司, 主要從事公路、市政、建築工程, 因拖欠申請執行人某貿易有限公司的水泥貨款, 申請執行人某貿易有限公司向當地仲裁委申請仲裁, 經裁決, 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應支付人民幣170112元給某貿易有限公司。 申請人某貿易有限公司向萍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 法院向被執行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
法官釋法:被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 不僅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受到限制, 而且會有信用污點, 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 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