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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富興堡煤場污染根除啦

“以前, 這裡塵土飛揚, 煤灰污染, 令人窒息, 大家苦不堪言;如今, 這裡山清水秀, 空氣清新, 宜居宜業, 大家紛紛點贊。 ”9日, 記者來到位於三明市區的“南大門”——三元區富興堡街道, 當地居民這樣告訴記者。 而變化源於12家煤場和煤炭加工企業全部搬遷。 截至目前, 這裡已經連續保持258天沒有原煤粉塵污染記錄。

富興堡位於三明市區南部, 是市區通往大田縣和閩南地區的交通要道。 這12家煤場和煤炭加工企業位於富興堡轄區內國道旁, 這裡, 曾因煤場而興, 也因煤場而苦。

上世紀90年代因為交通便利, 毗鄰礦區, 鄰近工廠企業,

成為當時煤炭產品精加工的首選地, 陸續有煤場企業進駐, 國道4公里處相繼聚集了12家煤粉加工企業。 隨著城市發展南擴, 煤炭加工及運輸產生的粉塵污染和企業的廢水無序排放, 嚴重影響空氣品質, 妨害周邊居民日常生活。 當地群眾反映強烈, 煤場重新選址搬遷勢在必行。 從2015年起, 三明市委、市政府連續三年將煤場的關閉搬遷事宜列入全市重點工作。

面對邊整治邊反彈, 治理效果不明顯問題, 三明市人大代表十分關注, 多次提出意見建議, 去年3月2日, 三明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 將整治任務交辦給三明市檢察院, 要求市檢察院牽頭三元區檢察院介入煤場污染整治工作, 發揮生態檢察職能, 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

為此, 市區兩級檢察院及時組織專項整治工作調查小組, 對煤場用地性質、儲煤情況、生產情況、環評、工商和土地審批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 及時固定證據。 經過為期半個月的調查取證, 從中核實了12家煤場存在未經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或逾期的臨時用地未辦理續期手續, 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等違法違規事實。 檢察院分別向區林業局、區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5份, 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式, 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規範履職。

隨著調查的深入, 煤場污染的事實基本查清, 問題性質得以準確認定, 三元區檢察院據此形成《三元區檢察院關於富興堡四公里煤場調查摸底情況的報告》, 為三元區委和區政府制定《三元區富興堡四公里及白沙北山儲(售)煤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提供了依據。

三元區政府組織林業、環保、國土、水利、城管等行政執法部門聯合執法, 開展為期近一個月集中整治活動, 由此, 這個老百姓反映強烈的“老大難”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福建日報記者 方煒杭 通訊員 陳長回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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