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溫度-17°,
我們還在道路上忙碌著。
2018年1月12日淩晨2時許, 東崗交警大隊機動中隊的民警們已經連續在室外工作近3個小時了, 三九天氣的淩晨,
3時25分, 民警們在皋甘十字進行路檢路查時, 查獲一輛車牌號為甘AA0G00的白色尼桑牌小客車, 檢查時, 駕駛人無法出示駕駛證, 後經核實, 該駕駛員未取得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 屬於無證駕駛, 按規定車輛先暫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駕駛人將面臨罰款1000元, 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