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這是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牢牢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應該如何解決我們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呢?
要緊盯環境保護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
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
解決大氣、水、土壤等各種污染問題。
第一,
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
打贏藍天保衛戰。
大氣污染,
表現在天上,
根子在地上。
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嚴格執行環保等標準,
加快不達標產能依法關停退出;實施煤改氣(電)工程,
減少重點區域煤炭消費;加強機動車尾氣治理。
第二,
加快水污染防治,
實施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
要加速推進污水和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堅持系統治水,
全面推行“河長制”,
實行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督。
第三,
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
要實施土壤污染分類分級防治,
加強檢測控制、做好風險防控;綜合整治農業面源污染,
推進農業清潔生產,
深入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化,
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度;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汙水處理,
推進農村住戶改水、改廁,
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第四,
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垃圾處置。
全面推動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性大都市、新城新區等率先建立垃圾強制分類制度,
並普遍推行。
第五,
加強環境治理制度保障。
提高污染排放標準,
強化排汙者責任,
健全環保信用評價、資訊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第六,
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
落實減排承諾。
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談判,
推動《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巴黎協定》的落實,
引導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成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
良好的生態環境,
關乎人民切身利益,
關乎民族長遠未來,
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
建設美麗中國,
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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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對:趙文靜
審 核:張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