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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迷狀告“張飛牛肉”欺詐 被法院駁回

“傳說三國時期蜀將張飛大戰獲捷後, 烹調牛肉犒勞將士, 三軍皆醉, 後人將此牛肉製作方法傳於後世。 ”對於某牛肉品牌包裝上的這一傳說, 消費者莫某提出質疑, 因其遍查史料也未見此記載, 認為該宣傳誤導消費者, 構成欺詐。 白雲區法院日前審結了這起因包裝宣傳引發的產品品質糾紛案。

緣起:

為查張飛是否烹牛肉

“三國迷”翻遍歷史書

莫某稱, 他看見該產品外包裝正面標有“張飛牛肉, 味源三國”以及張飛的武將形象, 對此產生興趣, 便認真閱讀包裝背面寫的“張飛牛肉的傳說”。 傳說講述了三國時期蜀將張飛在大戰獲捷後特地烹調其喜食之牛肉犒勞將士,

三軍皆醉, 此牛肉製作方法被傳於後世, 故稱“張飛牛肉”。

可是, 莫某查遍《三國志》等歷史古籍, 以及地方誌、小說《三國演義》, 均無“張翼德閬中敗張郃劉備賞酒, 張飛特烹牛肉犒三軍眾人醉”的說法。 他認為, “蜀將張飛烹牛肉獨特方法”純屬子虛烏有, 蜀將張飛並不掌握牛肉烹飪工藝, 涉案牛肉更加不可能採取張飛獨門方法製作。

告狀:

上庭告廠家商業欺詐

莫某訴稱, 該傳說虛構故事將產品與歷史名人“張飛”聯繫起來, 杜撰涉案產品的製作工藝及歷史來源, 虛假資訊足以誤導消費者, 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品選擇權, 構成了欺詐。

莫某訴請判令被告退還原告貨款23.8元,

賠償原告 500元, 賠償原告律師費9500元, 交通費、複印費等9476.2元;判令被告在《中國消費者報》連續15天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被告則主張, 涉案產品的包裝背面已清晰標注涉案產品各方面的資訊, 不存在任何誤導或誤解的成分, 不存在任何的欺詐故意。

判決:

傳說無需與歷史一致

且與商品無直接關聯

白雲區法院審理認為, 關於涉案產品是否構成欺詐, 需要從普通消費者的角度考量。

第二, 大眾對於三國人物張飛的普遍認識是一員虎將, 涉案產品的包裝不會導致普通民眾產生張飛是善於烹調牛肉的美食家的判斷, 即涉案產品不足以對普通消費者產生誤導, 更何況原告是對三國歷史故事頗有興趣的“三國迷”。

第三, 涉案產品的包裝故事明確載明為“張飛牛肉的傳說”,

既然是傳說, 就毋庸探究其是否與真實歷史一致;既然產地閬中有此傳說, 也無須以歷史記載否認。

故此, 法院判決原告主張涉案產品構成欺詐依據不足, 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

民間傳說是否構成誤導

不能光看“三國迷”感覺

(原標題:三國迷單挑“張飛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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