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 由山東省東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山東省文化廳原黨組成員, 山東省文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治秀涉嫌受賄案在東營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審開庭。 同年12月8日, 東營市中級法院認定被告人謝治秀犯受賄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扣押、凍結在案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3.2萬元, 依法上繳國庫;用於掩飾受賄犯罪的6幅字畫予以沒收。
走仕途
平步青雲當上副廳級官員
1959年6月, 謝治秀出生於濰河東岸昌邑的一個小村莊。 從出生之日起, 他就跟著父母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
24歲那年, 政治學專業畢業的謝治秀懷揣著夢想, 踏上仕途。 第一份工作就被委以重任, 擔任濰坊市寒亭區東莊鄉團委書記, 一年後, 轉任寒亭區委宣傳部幹事。 1987年2月, 謝治秀迎來了仕途上的轉捩點, 他以“副主任科員”的身份邁進了山東省政府宗教局的大門。 因才華出眾, 兩年後, 他便擔任省委辦公廳正科級秘書, 三年後晉升為省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
領導的器重、自身的努力、組織的培養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