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來稿:
我和女朋友是在打工期間認識的, 我們是異地戀。 現在談了兩年的戀愛。
我感覺已經差不多了, 今年就提出了想結婚的衝動, 想在今年把親事定下來, 年後結婚。 女朋友也都答應了。 定親之前和女朋友家商量好的, 只要八萬八, 女朋友爸媽也都答應了。
女朋友有一個弟弟, 今年想買車, 因為他爸媽沒有多少錢, 前段時間給我打電話問我能不能八萬八先給他們, 到時候就省很多麻煩。 我和爸媽商量了之後就把錢給了女朋友。
沒想到在定親前幾天, 女朋友給我打電話說還要六萬八的禮金, 當時我就傻眼了, 不是給完八萬八了, 怎麼還要六萬八?女朋友一口否認, 她誰八萬八是見面禮, 六萬八是禮金。
到現在家裡直接不同意我們的婚事, 我也給她家說明了我家的情況, 但是女朋友非得再要六萬八, 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