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 瀋陽市消費者協會結合受理的相關投訴案件, 整理出2016年度侵害消費者權益十大典型案例對外公佈。 十大案例中, 涉及寬頻服務, 購藥和食品品質以及飯店就餐, 空調安裝和電腦維修, 侵犯人格尊嚴, 購物受傷, 婚慶服務投訴, 價格欺詐, 這些案例具備一定的普遍性、典型性、代表性, 對消費者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具有借鑒意義。
很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去超市購物發現小票上列印出來的價格比自己在標籤上看到的高, 然後或者懷疑自己沒看清楚, 忍氣吞聲, 或者找超市退掉商品完事。 消費者胡先生面對這種情況, 則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2016年3月, 胡先生在市內某超市購買內衣, 賣場標價為59元, 在結帳時發現小票價格為79元, 每件比標價高出20元。 胡先生認為商家有欺詐行為, 商家卻以工作人員個人失誤為由拒絕賠償。
去年2月, 柳先生在瀋陽某寬頻網路運營公司辦理了寬頻業務, 協議中明確約定, 寬頻網路運行過程中運營商不得投放廣告。 但柳先生發現, 運營商不定時地插入廣告, 於是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要求運營商賠償。 經調解, 最後運營商給予消費者退一賠一的賠償。
從正規藥廠購藥品, 誰料快遞送來假藥, 問題出在哪?2016年11月, 張先生從北京一家藥企購買了10盒藥品, 價值6500元, 收到藥品後向快遞員交付了購藥款。 拆包後, 張先生發現是假冒藥品。 原來, 消費者的購藥資訊被非法竊取, 不法人員又冒充正規藥品公司與消費者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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