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以來,
浙江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積極穩妥推進,
省檢察院第一時間向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書面報告,
省委車俊書記專門作出批示。
省委常委會專門聽取了省院的工作彙報。
目前全省共有22個地市的黨委、人大、政府制定了支持公益訴訟的檔。
一、狠抓公益訴訟案件辦理
2017年全省各級院共收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97條,
立案220件,
提起訴前程式201件。
四大領域均有訴前程式案件,
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分別為126件、12件、44件、19件,
各占62.7%、6%、21.9%和9.4%。
11月份提前實現全省基層院公益訴訟訴前程式案件全覆蓋目標。
二、加強公益訴訟工作隊伍建設
杭州、寧波、溫州、紹興市檢察院專設了公益訴訟部。
目前全省民行檢察(公益訴訟)部門總人數達到443人、員額檢察官183人。
其中基層檢察院民行檢察部門總人數達到336人,
員額檢察官130人,
90%的基層檢察院民行檢察部門得到了加強。
三、建立健全公益訴訟工作機制
全省各級院加強和同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的聯繫,
積極探索與行政機關協同建立常態化溝通平臺。
舟山市政府、舟山市檢察院建立公益訴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市長為總召集人,
常務副市長、市院檢察長為召集人,
20余個市級行政機關參加。
紹興市政府、紹興市檢察院召開聯席會議,
建立智慧公益資訊共用機制、同步介入機制、調查取證配合機制等。
三門縣檢察院與9家行政機關聯合建立行政檢察工作機制,
得到最高檢曹建明檢察長的肯定。
四、加強民行檢察業務培訓
省檢察院組織赴山東、吉林考察試點工作經驗,
8月份舉辦了公益訴訟專題培訓班。
各級檢察院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公益訴訟培訓,
共培訓1500餘人次。
全省先後選派80餘人參加了最高檢組織的公益訴訟培訓班。
在省檢察院指導下,
杭州市檢察院與浙江大學法學院聯合成立了公益訴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