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清, 我遠嫁外地兩年了, 當初不顧父母親人的反對, 執意從湖南嫁到了千里之外的河北, 老公家裡三個兄弟, 我父母怕我受委屈, 一直不肯同意我的婚事, 最後結婚的時候, 我娘家人一個都沒來。
結婚後, 我才瞭解父母的苦心。 婆婆是個偏心的人, 只顧大兒子和小兒子, 老公是老二, 最不討婆婆喜歡。 婆婆整天欺負我什麼活都想要我做, 我以淚洗面。 後來, 我和老公商量著做點小生意, 恰好他一個朋友有個超市要轉讓了, 四萬塊錢低價轉給我們。 開始的時候, 找婆婆借, 婆婆說每個月給她10%的利息,
在老公的鼓動下, 鼓起勇氣回到了娘家。 我說明了來意, 父母表面對我很冷淡, 我媽直歎氣, 爸爸吃了兩口飯就回房間了,
大嫂過來打圓場,
偷偷和我說其實爸爸媽媽很想我,
只是拉不下面子罷了。
我抹了抹眼淚,
向父母磕了兩個響頭,
第二天就啟程走了。
走的時候,
嫂子追出來,
說這是我最愛菜幹,
她叫我回去一定要做來吃。
到家後, 我心力交瘁, 哭了一場, 哭累了, 想起大嫂給的菜幹, 就把袋子打開, 沒想到裡面放著一張卡和一張存摺, 還有一張紙條, 上面寫著:
“小妹, 我和爸媽一人給你準備了四萬, 你不要怪爸媽, 他們其實已經原諒你了, 只希望你幸福。 這八萬塊錢, 你不要全部拿出來, 留三萬應急, 不要給婆家說。 ”
我哭成了淚人, 這次我聽了娘家人的話, 偷偷藏起了四萬, 另外四萬給了老公, 我們順利的把超市租下來了。 後來, 我和老公經營有道, 加上那兩年運氣比較好, 小超市越做越大。 當初借我嫂子和爸媽的四萬塊, 我也早還了。
五年後的今天,
侄子結婚,
我直接送了一套房給他做禮物。
而對當年落井下石的婆婆,
我連老都不想給她養。
我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