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婚姻與家庭雜誌編輯部
專家支持:林昆輝(危機干預專家)
出品:婚姻與家庭雜誌(ID:hunyinyujiating99)
面對婚姻中最常見的4種危機, 怎麼化解才能幸福長久?這篇文章,
為什麼一結婚, 他就認為我必須隨時和他親熱?
她怎麼總和她父母站在一起針對我?
結婚後, 家裡的財政大權就被老婆把持, 我一個大男人不當家像話嗎?
不難發現, 很多夫妻結婚後, 生活就開始一地雞毛, 問題百出。
01
第一個危機——性生活的衝突
肖娜和丈夫林志彬結束了4年的異地戀, 他們結婚了。 婚後, 林志斌從武漢來到了北京, 因為工作還沒落實, 他只能暫時在家做“家庭煮夫”。
蜜月還沒過完, 肖娜就開始經常加班晚歸, 有時候還去親戚家住, 讓林志斌獨守空房。
“沒在一起的時候, 她天天說想我。 真在一起了, 她卻躲起我來了是幾個意思?”林志斌向哥們兒訴苦。
“除了來例假那幾天, 他幾乎每天都要跟我親熱。 有時候我剛睡著, 有時候是大半夜, 有時候我們倆正看電視……”肖娜向閨蜜道出不想回家的實情。
有一次, 肖娜熬夜趕報告, 淩晨3點才睡, 但早上6點多, 丈夫就把她弄醒了。 她心煩地拒絕, 說自己很累, 不想要。
林志斌反問:“你是我老婆嗎?!”“離婚”的念頭第一次湧上肖娜的腦海, 她說:“難道男人和女人結婚的目, 的就是為了能隨心所欲和女人親熱嗎?”
後來, 林志斌終於上班了, 肖娜長出一口氣。 但是沒消停多久, 他又開始索求無度了。
曾經相敬如賓的他們開始頻繁吵架, 而且幾乎每次吵架都源於性生活的衝突。
她很愛他, 也知道他也愛自己。 可是, 連夫妻契合的最重要指標“性生活”都不能達成一致,
那麼, 該如何化解婚姻的性愛危機呢?
1.花時間瞭解對方的身體, 謹記“來日方長”。
為了讓以後漫長的婚姻生活中都能做到性和諧, 夫妻雙方應該花時間瞭解對方的身體, 去摸索、嘗試和配合, 從而慢慢提高性愛品質。
2.瞭解並溝通男女性行為和心理的區別。
性生活不和諧的夫妻中, 大部分男人嫌前戲麻煩, 女人卻覺得前戲、後戲比性愛更重要。 這就是男女性心理的區別, 也是彼此需要瞭解和接納的地方。
夫妻可以花時間溝通, 比如丈夫可以問妻子:“我哪裡做得不好?我怎麼做你會覺得好一點?”妻子則可以告訴丈夫:“我希望你怎樣做……”
3.把性愛當成家庭大計來計畫,
男人婚後不再像戀愛時事事以妻子為中心, 因為他生活的重心開始轉向家庭和事業。
所以, 妻子要在給予丈夫支援與關愛的同時, 把心裡的想法說給對方聽。 不要覺得他一想跟你親熱就是只要性不要愛。
02
第二個危機——人際衝突
劉冠軍的姨媽生病住院, 需要有人陪護。 剛好劉莉沒上班, 公婆就讓她去醫院伺候兩三天。 劉莉給丈夫使了個眼色, 他卻說:“你去吧!媽不能熬夜。 ”
劉莉說:“我沒照顧過病人, 我和姨媽也不熟……我出錢請護工吧。 ”婆婆的臉馬上就陰沉下來, 丈夫馬上教訓劉莉:“我外婆死得早, 我媽和姨媽相依為命……”
劉莉打斷他:“這和我沒關係呀!”話音剛落, 公公朝婆婆吼:“你自己去照顧會死嗎?”婆婆哭了, 劉莉頓覺自己是個罪人, 馬上說去醫院照顧姨媽。
為何丈夫全家人都覺得自己理所應當?為何蜜月還沒結束, 婆家就給自己來了個下馬威?為何丈夫不和她站在一起, 鼓勵和幫助她?
結婚後, 如果伴侶家庭的某人成心要給一方下馬威以展現權力, 這個時候,還有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丈夫(妻子),不知道幫忙還在旁邊煽風點火的話,婚後生活無疑會水深火熱。
當婚後生活出現人際關係的衝突,怎麼辦?
1.儘量避免和雙方父母同住。
結婚不單是嫁(娶)方,更是嫁(娶)家。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儘量避免與上一代同住,減少摩擦。
2.不要挑起家庭戰爭,夫妻私下溝通商量解決辦法。
雙方儘量避免情緒激動時在伴侶面前數說他家人的不是,也不要強迫他在家人和自己之間做出選擇;一切關於對方家人的事情,最好由對方出面代為處理,自己則避免介入。
不要做父母和妻子(丈夫)之間的傳聲筒,要過濾意見,分清楚什麼可以說,什麼不能說。
3.避免在自己父母面前提及和另一半的家人相處的點滴。
儘量幫助對方在自己親友面前“加分”,多說好話或替對方買東西孝敬老人。
03
第三個危機——丈夫、妻子的傲慢與偏見
老公是鳳凰男,妻子結婚當天就對他說:“結婚後別指望我跟你回鄉下老家,你父母最好也少來我們家!”
她的話裡話外都充滿著對鄉下公婆的瞧不起。丈夫氣得要死:“你嫌棄我父母幹嘛跟我結婚?好吧!也別指望我善待你父母!”
一對夫妻吵架,丈夫最後對妻子說:“房子是我們家買的,你給我滾!”妻子摔門出去,說:“住父母的房子了不起啊?有本事自己買房子,有本事把我的名字寫到房本上啊!”
有的妻子婚後努力掙錢,因為學歷低掙得並不多,丈夫動不動擠兌她:“你掙的那點錢,自己買零食吃都不夠!還非不願意當全職太太!”
但其實,他掙的錢也不多啊。丈夫不長進,靠父母的幫襯混日子,妻子不催他自立,而是動不動罵他:“要不是你有個好爹,我才不會嫁給你!”
彼此各種看不慣,誰都覺得自己比對方更優越,乍一看根本不像是結婚過日子的夫妻。
很多夫妻一結婚,覺得對方變了個人似的不可理喻!彼此都覺得對方變了,而他之所以變,是因為不愛我了。
沒有愛的婚姻怎麼持續?於是各種大大小小的矛盾很快出現。
說到底,男人只是想“恢復”自己原來的樣子,不必再事事委屈、處處費神,而妻子只是想像原來一樣被呵護和疼愛,所以才會動不動就委屈傷神。
那麼,夫妻的傲慢與偏見,要如何化解呢?
1.別糾結對錯。
生活習慣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要不是涉及真理或道德問題,乾脆放手或睜隻眼閉隻眼,反而能使自己和對方都能輕鬆應對,避免爆發戰爭。
2.合理分工,避免因瑣事吵架。
現在很多夫妻都是家中獨生子女,婚前根本不會做家務。所以婚後如何處理家務常會導致戰爭。除非有人代為處理,否則還是儘早規劃清楚,以免因分工不平而導致爭吵。
3.合理分配好彼此的時間。
夫妻商量,可能的話做個時間規劃,以免婚後發生爭執或埋怨對方不陪伴自己。
雙方也要學習自處,不能期望配偶婚後將業餘時間全給你,對方也需要自己看書、思考甚至適當的遊戲時間。
4.發生爭執時按下暫停鍵,待情緒冷靜後再討論,切記衝動提 “離婚”。
矛盾出現時,不要一味地指責對方,而也別動不動提離婚,是要把矛盾視為共同敵人,一起想方法去解決。
04
第四個危機——夫妻權力之爭
很多夫妻會借著愛的名義,向對方要求更多權力。
比如妻子認為“人都是你的了,你的錢包當然該歸我!”有的男人會乖乖交出錢包,家中大事小情也順便讓妻子管理,自己當甩手掌櫃。
有的男人覺得:誰掌握經濟大權,誰就是一家之主。
一位剛結婚的丈夫,把彩禮錢10萬元,全部借給了急於買房的妹妹,而且錢借出去後才告訴妻子。
妻子生氣的原因,不是丈夫把錢借給小姑子,而是不跟她商量,自己一個人說了算。
丈夫沒有道歉,還說:“這點事兒,我一個大男人還不能說了算?你想要錢嗎?我給你5萬元就是!”
爭奪或者掠取財政大權的背後,妻子覺得丈夫大男子主義甚至不愛她,男人卻認定這麼做沒什麼大不了,畢竟自己是個大男人嘛!
過年回誰家、誰管錢、房本上有沒有我名字、大事小情誰做主…從婚姻開始,“這個家到底誰說了算?”的“權利的遊戲”一次次地玩。
但玩來玩去,無外乎是要爭一個要麼是丈夫當家,要麼是妻子做主的結果來。
那麼,如何平穩化解夫妻間的權力之爭呢?
1.換位思考,認可對方(父母)的重要性。
比如為了避免春節回誰家而產生矛盾,逢年過節前,一方儘量主動和父母預先慶祝,從而減少因雙方父母爭奪“正日”慶祝而鬧得不愉快。
2.建立家庭共同帳戶。
建立共同的家庭帳戶一起分擔屬於兩人的共同消耗,如水電天然氣、家用電器等,對於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大筆支配如借錢給親友時,一定要二人共同參與。
3.通過行動讓對方看到自己的價值。
找到一個自己存在的、很重要的理由,比如很擅長和對方父母相處,那就多替伴侶承擔責任,而不是抱怨對方心裡沒有自己的家人。
如果對方有某方面優勢,比如銀行職員就很善於理財,那就乾脆放手,同時為對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直面婚姻生活中的諸多矛盾與衝突,當兩個人攜手同心,一一化解婚姻中的4個危機時,接下來的婚姻生活,即便有風雨,也更容易走向契合又幸福的豔陽天!
這個時候,還有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丈夫(妻子),不知道幫忙還在旁邊煽風點火的話,婚後生活無疑會水深火熱。當婚後生活出現人際關係的衝突,怎麼辦?
1.儘量避免和雙方父母同住。
結婚不單是嫁(娶)方,更是嫁(娶)家。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儘量避免與上一代同住,減少摩擦。
2.不要挑起家庭戰爭,夫妻私下溝通商量解決辦法。
雙方儘量避免情緒激動時在伴侶面前數說他家人的不是,也不要強迫他在家人和自己之間做出選擇;一切關於對方家人的事情,最好由對方出面代為處理,自己則避免介入。
不要做父母和妻子(丈夫)之間的傳聲筒,要過濾意見,分清楚什麼可以說,什麼不能說。
3.避免在自己父母面前提及和另一半的家人相處的點滴。
儘量幫助對方在自己親友面前“加分”,多說好話或替對方買東西孝敬老人。
03
第三個危機——丈夫、妻子的傲慢與偏見
老公是鳳凰男,妻子結婚當天就對他說:“結婚後別指望我跟你回鄉下老家,你父母最好也少來我們家!”
她的話裡話外都充滿著對鄉下公婆的瞧不起。丈夫氣得要死:“你嫌棄我父母幹嘛跟我結婚?好吧!也別指望我善待你父母!”
一對夫妻吵架,丈夫最後對妻子說:“房子是我們家買的,你給我滾!”妻子摔門出去,說:“住父母的房子了不起啊?有本事自己買房子,有本事把我的名字寫到房本上啊!”
有的妻子婚後努力掙錢,因為學歷低掙得並不多,丈夫動不動擠兌她:“你掙的那點錢,自己買零食吃都不夠!還非不願意當全職太太!”
但其實,他掙的錢也不多啊。丈夫不長進,靠父母的幫襯混日子,妻子不催他自立,而是動不動罵他:“要不是你有個好爹,我才不會嫁給你!”
彼此各種看不慣,誰都覺得自己比對方更優越,乍一看根本不像是結婚過日子的夫妻。
很多夫妻一結婚,覺得對方變了個人似的不可理喻!彼此都覺得對方變了,而他之所以變,是因為不愛我了。
沒有愛的婚姻怎麼持續?於是各種大大小小的矛盾很快出現。
說到底,男人只是想“恢復”自己原來的樣子,不必再事事委屈、處處費神,而妻子只是想像原來一樣被呵護和疼愛,所以才會動不動就委屈傷神。
那麼,夫妻的傲慢與偏見,要如何化解呢?
1.別糾結對錯。
生活習慣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要不是涉及真理或道德問題,乾脆放手或睜隻眼閉隻眼,反而能使自己和對方都能輕鬆應對,避免爆發戰爭。
2.合理分工,避免因瑣事吵架。
現在很多夫妻都是家中獨生子女,婚前根本不會做家務。所以婚後如何處理家務常會導致戰爭。除非有人代為處理,否則還是儘早規劃清楚,以免因分工不平而導致爭吵。
3.合理分配好彼此的時間。
夫妻商量,可能的話做個時間規劃,以免婚後發生爭執或埋怨對方不陪伴自己。
雙方也要學習自處,不能期望配偶婚後將業餘時間全給你,對方也需要自己看書、思考甚至適當的遊戲時間。
4.發生爭執時按下暫停鍵,待情緒冷靜後再討論,切記衝動提 “離婚”。
矛盾出現時,不要一味地指責對方,而也別動不動提離婚,是要把矛盾視為共同敵人,一起想方法去解決。
04
第四個危機——夫妻權力之爭
很多夫妻會借著愛的名義,向對方要求更多權力。
比如妻子認為“人都是你的了,你的錢包當然該歸我!”有的男人會乖乖交出錢包,家中大事小情也順便讓妻子管理,自己當甩手掌櫃。
有的男人覺得:誰掌握經濟大權,誰就是一家之主。
一位剛結婚的丈夫,把彩禮錢10萬元,全部借給了急於買房的妹妹,而且錢借出去後才告訴妻子。
妻子生氣的原因,不是丈夫把錢借給小姑子,而是不跟她商量,自己一個人說了算。
丈夫沒有道歉,還說:“這點事兒,我一個大男人還不能說了算?你想要錢嗎?我給你5萬元就是!”
爭奪或者掠取財政大權的背後,妻子覺得丈夫大男子主義甚至不愛她,男人卻認定這麼做沒什麼大不了,畢竟自己是個大男人嘛!
過年回誰家、誰管錢、房本上有沒有我名字、大事小情誰做主…從婚姻開始,“這個家到底誰說了算?”的“權利的遊戲”一次次地玩。
但玩來玩去,無外乎是要爭一個要麼是丈夫當家,要麼是妻子做主的結果來。
那麼,如何平穩化解夫妻間的權力之爭呢?
1.換位思考,認可對方(父母)的重要性。
比如為了避免春節回誰家而產生矛盾,逢年過節前,一方儘量主動和父母預先慶祝,從而減少因雙方父母爭奪“正日”慶祝而鬧得不愉快。
2.建立家庭共同帳戶。
建立共同的家庭帳戶一起分擔屬於兩人的共同消耗,如水電天然氣、家用電器等,對於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大筆支配如借錢給親友時,一定要二人共同參與。
3.通過行動讓對方看到自己的價值。
找到一個自己存在的、很重要的理由,比如很擅長和對方父母相處,那就多替伴侶承擔責任,而不是抱怨對方心裡沒有自己的家人。
如果對方有某方面優勢,比如銀行職員就很善於理財,那就乾脆放手,同時為對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直面婚姻生活中的諸多矛盾與衝突,當兩個人攜手同心,一一化解婚姻中的4個危機時,接下來的婚姻生活,即便有風雨,也更容易走向契合又幸福的豔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