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兩個地方的人, 我是安徽的, 她是河南的, 當時都在蘇州的一家工廠打工, 日子久了便談起了戀愛, 談的那會我22歲, 她20歲, 都是年輕不懂事的年紀, 談了一年後, 我們奉子成婚了。 但由於法定年齡沒到, 就先辦了酒席, 到了法定年齡的時候, 我們補辦了結婚證。
孩子出生後, 就一直留在老家, 我父母帶, 我們小夫妻繼續在蘇州打工, 因為已經成家有孩子裡, 為了多賺錢, 我就另外找了一個廠工作, 老婆還在原來的工作。
也可能是我每天拼命的工作, 沒時間陪她吧, 才讓別人有機可乘, 她和廠裡的一個車間主任好上了, 這事我是半年後才發現的, 真是後知後覺, 發現後, 老婆主動跟我承認了錯誤, 求我原諒她這次, 看在孩子的面上。 我也是心軟, 真的原諒了她這次, 並讓她辭掉了原有的工作。
果然是那句出軌的人不會悔改, 只有第一次和無數次, 在家裡帶了一年小孩, 她竟然跟在我們老家做工程的一個湖北的小老闆好了, 之後不顧才3歲的兒子, 偷偷的跟那個老闆跑了。 剛開始跑了以後我到處找她, 都沒找到, 後來也放棄了。 這種女人不值得我到處找她。
到今年已經走了7年, 這7年裡, 她沒打過一次電話, 詢問孩子的情況, 我也沒有主動起訴離婚, 這都是我沒文化造成的, 以前聽說只要夫妻分居3年了, 就會自動解除了婚姻關係, 就沒關心這些, 一直在外面工作。
今年7月份我收到一封法院的傳票, 是她起訴離婚的, 並要求兒子的撫養權給她, 我們一家當然不可能同意的, 所以也諮詢了律師, 律師說我這種情況, 孩子不會給她的。 她肯定也知道這事, 所以在開庭前先聯繫了我, 說可不可以讓我看在她現在不能生孩子的份上, 把孩子給她撫養, 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 我當時聽了真想打她, 自己跟人跑了, 還恬不知恥的來要孩子。 當然聽到那句,
9月初開庭了, 我沒有同意離婚, 我就故意拖拖她, 她說還要第二次起訴, 一定會要孩子的。 唉, 讓她去折騰好了。 反正孩子是不可能給她的, 我怕你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