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下午, 環保局官網掛出-----《環境保護部首次處罰機動車生產企業》, 處罰企業是山東凱馬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和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山東凱馬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8台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過排放標準;生產的318台重型柴油貨車的OBD系統功能性檢測不合格, 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 環境保護部責令凱馬公司改正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違法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12786.80元, 並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514559.52元, 罰沒款合計527346.32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規定, 環境保護部責令凱馬公司針對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09輛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過排放標準。
對兩家機動車生產企業開出上千萬的巨額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