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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立規矩,共用單車不能再“任性”了!

共用單車進駐濰坊

給廣大市民帶來了很多便利

可是也帶來了很多困擾!

ofo、摩拜品牌眾多

亂停亂放現象嚴重

押金退不了

......

近日,

濰坊市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濰坊市鼓勵規範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 其中對租賃企業的運營條件、運營準備、車輛騎行停放監管、用戶資金安全監管、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 規範承租人騎行行為, 建立統一規範的市場秩序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鼓勵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推行共用單車, 真正方便市民騎行。

承租人須年滿12周歲

《濰坊市鼓勵規範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指出, 承租人必須年滿12周歲並實名註冊。 騎行前應該檢查自行車狀況, 確保騎行安全, 不得違反規定載人, 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其他鎖具等設備。 應當自覺愛護設施和維護環境秩序, 遵守社會公德,

主動接受公安機關通行管理。 對騎行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認定承擔相應責任。

違規車輛可予以收繳

在我市投放的車輛, 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 滿足安全騎行要求, 在投放前需取得車輛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保障車輛技術狀態良好。 企業應建立車輛管理維保制度, 保持車容車貌, 定期檢測車輛, 及時回收、更新不符合品質標準的車輛。 企業在我市投放車輛應充分利用衛星即時定位技術加強車輛管理, 鼓勵使用國產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禁止投放使用機械鎖車輛。 投入經營的車輛強制更新時限為3年, 自投入經營之日起計算。 每輛自行車必須配有唯一的號牌, 並將投入運營時間在投放前15日內報備主管部門。 如發現企業投放不符合本意見要求的車輛, 企業應自行清退或更換, 否則有關部門將予以收繳, 費用由企業承擔。

根據要求, 城市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探索研究建立規模調控機制, 各縣市區(開發區)車輛投放實施總量控制並保持動態平衡, 研究建立監管資訊平臺, 開展大資料分析, 為科學監管提供依據。 企業應在政府總量控制範圍內投放車輛, 並每月定期向相關部門如實提報企業本地投放車輛數量、註冊承租人數量、維保人員數量等資訊。

建立押金退出機制

針對共用單車亂停亂放嚴重的問題, 要求企業應依法履行經營主體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 保障承租人和社會公眾合法權益, 綜合採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 有效規範使用者停車行為;即時更新車輛分佈、軌跡等完整的動態資訊, 在指定的專屬停車區域建設電子圍欄;做好車輛維護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 並根據停車點車輛飽和情況及時調度轉運車輛, 最大限度滿足用戶用車停車需求。

對於市民最關注的押金問題,建立了退出機制。企業需兼併、重組或終止在我市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時,應當制定押金退還和車輛回收方案,提前30日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社會公告,依法依規退還預付金、押金,完成投放車輛回收工作。對存在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仍不採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由主管部門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對不具備經營能力、不履行主體責任、不承擔社會責任或不符合行業自律要求的企業,由主管部門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其退出運營。

開設專戶管理押金

為了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我市鼓勵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收取押金、預付金的,應當與企業自有資金嚴格隔離,在我市選擇單一銀行機構分別開立押金專戶和預付金專戶進行存放,並與銀行機構簽訂專用帳戶資金使用監管協定,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主動接受主管部門和金融部門監管。企業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應與銀行機構或具有協力廠商支付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資金支付協議。向承租人收取的預付金,僅用於支付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所產生的租金。企業應當建立並告知用戶押金、預付金退還制度和退還流程,加快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企業應每月定期向金融監管部門提報商業銀行機構出具的押金、預付金存留及支取明細。

企業應該遵守國家網路和資訊安全的相關規定,對承租人採取實名制註冊登記,並主動接受通信管理和網路等部門監管。企業採集的資訊不得侵害承租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租賃服務所必須的範圍。鼓勵企業將運行平臺伺服器設置在我市行政區域內。

編輯:hxz

對於市民最關注的押金問題,建立了退出機制。企業需兼併、重組或終止在我市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時,應當制定押金退還和車輛回收方案,提前30日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社會公告,依法依規退還預付金、押金,完成投放車輛回收工作。對存在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仍不採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由主管部門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對不具備經營能力、不履行主體責任、不承擔社會責任或不符合行業自律要求的企業,由主管部門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其退出運營。

開設專戶管理押金

為了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我市鼓勵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收取押金、預付金的,應當與企業自有資金嚴格隔離,在我市選擇單一銀行機構分別開立押金專戶和預付金專戶進行存放,並與銀行機構簽訂專用帳戶資金使用監管協定,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主動接受主管部門和金融部門監管。企業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應與銀行機構或具有協力廠商支付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資金支付協議。向承租人收取的預付金,僅用於支付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所產生的租金。企業應當建立並告知用戶押金、預付金退還制度和退還流程,加快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企業應每月定期向金融監管部門提報商業銀行機構出具的押金、預付金存留及支取明細。

企業應該遵守國家網路和資訊安全的相關規定,對承租人採取實名制註冊登記,並主動接受通信管理和網路等部門監管。企業採集的資訊不得侵害承租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租賃服務所必須的範圍。鼓勵企業將運行平臺伺服器設置在我市行政區域內。

編輯:h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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