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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豪酒店被立案調查!中國主權不容挑戰和觸犯!

近日, 萬豪酒店集團在發給其中國會員的活動郵件中, 把港澳臺地區和西藏都列為了“國家”, 這在萬豪的中國會員中瞬間炸開了鍋。

官方初步調查結果

認為萬豪違反網安法

已經約談萬豪酒店管理公司上海負責人及萬豪國際集團大中華區負責人, 要求萬豪國際酒店立即撤下所涉內容, 同時對網站和APP上發佈的所有資訊進行全面檢查, 杜絕出現類似內容;

要求萬豪國際酒店及時回應公眾關切, 通過多種管道發佈改正聲明, 盡最大努力消除不良影響。

經初步調查, 萬豪國際酒店的行為, 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予以立案調查。

通報全文

通報明確指出

萬豪國際酒店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予以立案調查。

專家:

涉嫌違反網安法12條 煽動分裂國家

萬豪行為非常嚴重、惡劣

中國資訊安全研究專家表示

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網路安全法第12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 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會公德, 不得危害網路安全,

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 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 傳播暴力、淫穢色情資訊, 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萬豪的做法可能涉嫌違反了上述條款。 該條款規定了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發佈的資訊, 可以概括為‘八不准’。 萬豪酒店把港澳、臺灣、西藏列為國家, 明顯是在傳播煽動分裂中國的資訊, 是非常嚴重、惡劣的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

除了涉嫌違反網安法12條之外, 萬豪的做法也涉嫌違法網安法第48條規定:

即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資訊、提供的應用軟體, 不得設置惡意程式, 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資訊。

從法律責任來看, 按照網安法的有關規定, 該企業可能面臨最高五十萬元罰款, 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有關部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有其必要, 體現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中國主權神聖不可侵犯,

堅決捍衛國家主權,

反對一切形式的分裂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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