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阜康市人民法院自覺將執行工作置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之中, 融入到地方經濟發展之中, 堅持統一指揮與分散執行相結合。
爭取黨委政府領導和支持, 完善執行聯動機制, 爭取黨委領導和支持, 合力破解執行難。 阜康市委、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確保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實施意見》, 在阜康市委政法委首次召開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上, 議定《阜康市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執行聯絡員實施辦法》, 進一步明確了執行聯動單位職責, 為合力解決執行難提供了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
挖掘內部潛力, 配足配強執行隊伍。 建立了四個執行團隊, 每個團隊設置執行長、執行員、法警、書記員“1+1+1+1”的比例配備。 即時有效開展執行會戰, 集中清理硬案、“骨頭案”。 加強執行監督, 將執行異議審查權轉由審判監督庭行使。 成立終本審查組, 對終本案進行統一管理, 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全部得以執行。 制定出臺相關工作制度, 對執行案件辦理流程、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等工作進行規範。
強化執行聯動, 形成高壓態勢。 充分發揮網路查控作用, 累計實施網路查詢查控凍結銀行存款6700萬元。 率先會同公安機關破解長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難題, 移送公安機關查找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43人次、下落不明的高檔車輛9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