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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改革報告:改革總體設計基本形成,大量方案在探索中

[編者按]

4月7日, 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在北京發佈了主題為“完善總體設計, 尋求改革突破”的《2016中國改革報告》。 報告稱, 2016年中國改革總體設計已經基本形成, 在個別領域取得了突破。 特別是, 高壓反腐成績顯著, 全面從嚴治黨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供給側改革積極進展, 經濟體制改革重點領域面臨突破。 但在2016年的改革中, 雖然國企改革全面展開, 但尚未取得突破性進展, 金融體制改革進展緩慢, 金融系統性風險加大,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效並不理想。

報告中指出, 由於中央部署的改革舉措數量多、涉及面廣、難度大、要求時間緊等客觀原因,

加上這幾年形成的幹部普遍不作為現象, 地方、部門對改革的落實缺乏內在的動力。 2016年, 在改革中中央各部門之間不協調、扯皮、爭權的現象並不少見, 地方尤其是基層幹部中對改革疲于應付成為較普遍現象, 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相當多地方已成常態。

報告認為, 2017年將是中國改革關鍵的一年。 現在, 改革工作進入了攻堅期, 面臨著重點突破的臨界點, 處於不進則退的相持狀態。

以下是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對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發佈的《2016中國改革報告》內容的摘錄:

2016年中國改革的總體評估

一批重點領域的重大改革方案陸續出臺, 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總體設計基本形成, 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更趨完善。

2016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意見》確立的頂層設計框架內, 針對幾年來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礎和實際需要, 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態等領域, 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方案。

這些重大改革方案一方面使頂層設計的一些原則、目標、要求得以落實, 使改革的總體設計更加完善, 另一方面也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提供了更全面、系統的建設方案和施工圖方案, 並通過這些改革方案的逐步貫徹實施、落地生根, 為確定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主體框架打下了基礎。

目前, 改革的落實機制基本形成, 地方等待的被動局面有所改善, 但相當多的地方以檔貫徹文件的現象仍比較普遍,

離改革舉措真正落地生根的要求還有相當距離。 經過三年多的改革設計和試點, 2016年進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高峰期, 已出臺的改革舉措大多進入了落實階段。 針對前兩年相當多的地方和部門對改革處於觀望等待的消極被動局面, 為了真正落實好已部署的改革任務, 中央把改革的落實機制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建立了抓主體責任、抓督辦協調、抓督查落實、抓改革成效、抓鞏固成果的改革落實機制, 要求各地、各部門對中央通過的改革方案, 不管有多大困難, 都要堅定不移抓落實。 並從幹部問責的角度, 提出“改革者上, 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導向, 應該說中央抓改革落實的力度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是空前的,
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在中央的強力高壓推動下, 地方和部門承受了很大的政治壓力和工作壓力, 前兩年對改革被動應付的局面開始扭轉, 對中央部署的難度不是太大的改革開始推動, 尤其是隨著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和黨風的好轉, 在黨建、機關作風方面的改革以及一些有利於經濟增長和改善民生領域的改革舉措基本得到落實, 個別改革取得了突破, 得到了社會的認同。 但是由於中央部署的改革舉措數量多、涉及面廣、難度大、要求時間緊等客觀原因, 加上這幾年形成的幹部普遍不作為現象, 地方、部門對改革的落實缺乏內在的動力, 在改革中中央各部門之間不協調、扯皮、爭權的現象並不少見,

地方尤其是基層幹部中對改革疲于應付成為較普遍現象, 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相當多地方已成常態, 社會大眾對改革的期待和關注的程度大大下降, 某些媒體發佈的所謂公眾對改革的評價在調查方式上存在重大紕漏, 所以得出的結論並不符合實際。 因此中央確定的改革落實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才能使改革真正落地。

現在, 個別領域的改革取得了突破, 但絕大多數改革仍在突破途中, 改革任務完成的程度離中央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 在改革設計的突破方面, 中央制定的改革方案的內容基本上都在若干方面進行了突破, 改革設計的主體框架基本確立。在改革落實的突破方面,個別領域的改革,如黨建、反腐敗鬥爭、政府審批制度改革、生態保護等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絕大多數的改革正在落實過程中,處於有待突破的狀況。在改革效果的突破階段,由於改革效果的顯現有一個社會檢驗的過程,因此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改革的社會效果還有待於檢驗。

從改革目標和任務完成的程度來看,中央出臺的幾百項全面深化改革舉措大體上分為以下五種情況:

一是少數中央確定的改革方案基本得到落實,並取得重要突破,在社會上獲得良好的反映。其中党的建設在制度創新上取得了重要突破,並基本得到落實,黨風黨建工作得到了社會的認同。反腐敗廉政建設,已經從治標邁向治本,從抓個案、打老虎進入制度建設、機制創新的階段。在經濟領域,國務院出臺的有關簡政放權、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一些改革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實,發揮了對經濟穩增長的積極作用。社會領域中脫貧攻堅責任制的改革,生態領域中生態補償機制的改革,對外開放體系建設中自貿區的改革等,完成情況都比較好。

二是少數中央決定的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基本上完成了年度改革計畫。比如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鋼鐵、煤炭完成了去產能的年度計畫,在政府的審批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國務院確定的各部委減少審批項目方面,司法領域中的司法責任制改革、法院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生態領域的環境保護督察改革、黨政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改革,社會領域的戶籍改革等,不少專案都取得了一些進展,並按照改革的總路線圖、時間表有序推進。

三是大量的改革方案仍處在試點、探索之中,還在尋求突破。比如經濟領域的國企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社會領域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司法領域的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生態領域的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省級空間規劃試點改革等等。

四是部分改革在艱難推進,改革還處於相持狀態。比如經濟體制改革方面,以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政府職能轉變還沒有取得實質進展,促進民間投資為重點的投融資體制改革還沒有見到社會成效。產業發展改革方面,尚未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壟斷行業的改革並沒有真正啟動。國企改革雖然已開展十多項試點,但就整體而言,國企的改革並沒有實質性進展。中央確定的推進價格機制的改革進展有限,離原定的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成的目標相差甚遠。社會領域中衛生體制、教育體制、分配體制等改革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生態領域的環境治理、自然資源產權資產制度改革的效果尚未顯現。司法體制改革中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基礎性改革成效有限,遠未達到預期。文化領域的體制改革乏善可陳,相當部分的改革集中在文化部門的日常工作改善優化上,尚未觸及和破解深層次的矛盾。

五是少數改革還基本停留在檔上,沒有真正落地。中央近幾年出臺的一些重要改革,或是由於出臺時間短,還來不及落實,或是責任不明確,沒有主體去推動,或是由於改革細則未出臺,改革沒有辦法落實,或是由於部門之間協調扯皮,或是由於地方沒有改革動力等,這些改革仍然基本停留在檔上、號召上,沒有真正落實,更沒有見到明顯的成效。比如經濟領域的重要改革《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關於推進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社會領域改革中《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司法體制改革中司法職業保障的改革等。

除了上述五種情況外,在2016年改革實踐中,由於多種原因改革也出現個別失誤或偏差,比如在以供給側改革為主線重點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中,在去房地產庫存初期採取了全國統一的政策和措施,放開了少數特大城市對房地產市場需求調控的措施,引起了深圳等特大城市房價的暴漲,並帶動一批二三線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對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在去杠杆方面,雖然2016年企業負債率比上年降低了0.4個百分點,但整個社會的杠杆率不僅沒有降低,反而提高了8個百分點,達到218%,資產泡沫、金融風險有所增加。

不同領域改革的社會效果不平衡,不同群體對改革的獲得感差別很大。經過幾年的改革,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強力推動下,總的來說,全面深化改革的社會效果已經顯現,人民群眾已經是改革的受益者。但是不同領域改革的社會成效很不平衡,黨風建設、廉政建設、機關作風等方面改革,社會效果突出,得到廣大群眾的高度認可。

經濟領域的改革,對近期經濟的穩定增長,尤其是對2016年實現6.7%的GDP增長起了明顯的即期效應,有助於使經濟增速下滑趨緩,但對長遠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所發揮的作用還有待於觀察,個別措施可能會對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帶來負面影響。社會領域包括教育、衛生、分配等方面的改革普遍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同。對司法領域的改革成效,社會普遍抱有複雜心理,一方面為中央對圍繞司法公平進行的改革,對一些冤假錯案的糾正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又對社會上還存在的大量司法不公現象尤其是對雷洋案的處理感到憂慮。生態領域改革的成效,政府有關部門公佈的數字與人民群眾的感覺差異很大。從政府公佈的數字來看,2016年空氣品質指標、水質指標、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字等都有所改善,但多次全國大範圍嚴重的灰霾侵襲和各地發生的環境污染與環境安全事故,使廣大群眾對生態領域改革的效果表示懷疑。文化領域改革的社會效果,社會反映普遍不強。

從群眾的切身感受來看,不同群體的改革獲得感也差別很大,農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受益群體,無論是帶有長遠意義的制度改革,如土地制度改革、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還是近期政策性調整,比如農村醫療保險體制改革、教育城鄉一體化改革等,都受到農民的歡迎,使農民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農民工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社會改革的受益群體,包括戶籍改革、安排一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等舉措,為農民工帶來了良好的預期。

黨政機關幹部、公務員群體一方面因黨風廉政建設帶來好風氣而感到輕鬆,另一方面也因考核機制、問責機制的加強而感到壓力和緊張。在“關後門”“堵側門”的同時,“開前門”做得不夠,公務員的待遇實際上在下降,這也影響了公務員對改革的評價和獲得感,不作為現象比較普遍。國有企業領導人和高級管理人員因薪酬改革而降低了實際收入,其推動國企改革的積極性受到影響,骨幹流失現象嚴重。

民營企業家既因中央出臺產權保護意見、建立公平競爭環境、鼓勵民營資本投資等改革舉措而增加信心和安全感,也因現實中中央的改革措施不落地、經濟增長放慢、經營成本增長、經營困難而感到彷徨,其中不少移居海外,或轉移資產,或到境外尋求發展機會等等。總的說來,廣大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仍顯不足,對改革的期待和熱情有所降低。

當前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形勢的分析判斷

中國的改革進程將隨著2017年十九大的召開進入新的階段。在即將進入2017年十九大中國改革新階段的節點上,把握好中國改革的未來趨勢至關重要。當前中國的改革呈現出以下三個基本特點:

第一,中國的全面深化改革進入了不進則退、沒有退路的相持狀態。

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我國的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和階段性成果。但與此同時,中國的改革從總體格局上講,還處於不進則退的相持狀態,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中國的改革在完成頂層設計、施工圖設計後,目前正處於全面落實的施工高峰期,幾百項重大改革全面鋪開,其中雖然部分改革舉措得到了落實,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絕大多數的改革專案尚在落實中,改革的任務非常繁重,從施工進度來看,很多並沒有達到進度目標。雖然中央強化了落實機制,但由於大部分黨政官員缺乏20世紀80年代官員的改革銳氣,除了口頭上、形式上的政治表態外,改革實際工作中不作為成為普遍現象,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檔成為改革工作的常態,而且處於自我評估、孤芳自賞的麻木陶醉之中。

2.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出臺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後,社會廣大群眾對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熱情很高,抱有極大的期待,對改革帶來的獲得感預期也很高,但經過幾年的實踐,雖然改革也取得了進展,人民群眾也分享了部分改革帶來的成果,但總的說來,由於大部分改革舉措尚處於落實之中,一些領域的重大改革還沒有取得重大突破,廣大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不強,社會上蔓延著對全面深化改革的悲觀情緒,對改革的信心有所降低,對改革的前景表示擔憂。

3.全面深化改革中,雖然有少數領域的改革取得了突破,但對經濟、社會、政治、生態等大多數領域而言,大量的改革舉措到了突破的重要節點,在未來幾年如果稍微鬆懈和動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改革就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不僅不能實現改革的預期目標,而且會使經濟、政治、社會、生態等領域的矛盾日益突出,未來改革的難度越來越大。從一定意義上講,相當一部分改革已經到了沒有退路、背水一戰的境地。

第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經濟體制改革進入了最困難的時期,穩增長與調結構的矛盾日益突出。

根據中央有關會議精神,2017年經濟工作的總方針是“穩中求進”,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同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線仍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因此2017年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改革仍要面臨著穩增長和調結構的雙重任務和艱難選擇。

首先,2017年經濟增長下行的趨勢恐怕難以改變。保持經濟增長的難度更大,對調結構、促改革的制約也會日益增大。中國經濟當前面臨著一系列嚴重挑戰,包括實體經濟仍然未見起色,資金“脫實向虛”趨勢未變,因實體經濟投資回報率下降,加上一二線樓市泡沫增大,大量的資金停留在金融體系自我迴圈,高杠杆帶來的金融系統風險加大。

其次,近些年刺激經濟增長的宏觀需求管理政策已經達到風險區。根據有關研究,積極的財政政策已經導致政府的赤字率達到3%,超過國際警戒線,穩健的貨幣政策已經使中國的杠杆率達到260%,成為國際杠杆率最高的少數國家之一,資產荒現象越來越嚴重。高倍杠杆下的投資政策,刺激了投資週期長、資金需求量大、經濟效益相對低的基礎設施投資,可能會產生新的產能過剩、新型城鎮化進展遲緩、部分地區發展失速等問題。

再次,保增長和調結構、促改革、轉方式的矛盾達到難以調和的局面。由於長期糾結和徘徊在這一對矛盾之中,我國既沒有走出經濟增長下行的軌道,也沒有實質轉變經濟增長的方式,更沒有在一些重大領域的改革中取得實質性的突破。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增長速度連續9年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以“政府主導、投資拉動、國企壟斷”為特徵的不可持續的經濟增長方式。這種增長方式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的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是相悖的,與共用共富的人民群眾的追求是不相適應的。

第三,全面深化改革已經到了重點突破的臨界點。

我們應當看到,一方面中國的改革處於相持狀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到了最困難的時期;另一方面,從改革的全域和過程來看,全面深化改革經過前4年的努力,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已經到了重點突破,帶動全域,取得決定性勝利的臨界點,已經具備了進行全面深化改革,在關鍵領域、重點環節取得突破的條件、基礎和大環境。

首先,改革的執行力有望進一步加強。十八屆六中全會確定了習近平同志在黨內的核心地位,十九大前後一大批具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的同志進入省市和中央各部門的重要領導崗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進一步加強,為確保中央政令暢通打下堅實的政治基礎。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受利益集團的掣肘相對減少。經過十八大後反腐敗鬥爭和黨建工作的加強,反腐敗鬥爭已取得壓倒性、決定性勝利,黨內大批腐敗分子被清除,十九大後阻礙改革的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力將大大減弱。同時,隨著從嚴治党,加強党的建設尤其是領導幹部管理體制的改革,黨內風氣得到好轉,一大批政治忠誠、比較廉潔自律的同志走上各級領導崗位,也減少了改革推進過程中的阻力。從中央的工作精力和重點來看,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中央領導的注意力可以由反腐敗、黨內建設更多的轉向經濟和改革工作,中央對改革領導的重點可以從出臺方案、部署落實轉向集中精力抓關鍵環節改革的突破。

再次,改革的大方向已經明確。我們認為,2017年乃至十九大後中央和各級黨政領導的工作精力和重點,不再是研究改革方案、出臺改革舉措,而是圍繞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圍繞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特別是國企、財政、金融、土地、城鎮化、社會保障、生態文明、對外開放等基礎性重大改革領域,重點突破、攻克難關,使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決定性勝利。

最後,改革具備了重點突破的工作條件和基礎。經過幾年的努力,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和方案設計已經基本完成,實現改革重點突破的工作條件和基礎已經基本具備。在現有党的集中體制下,只要按照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要求,各級黨政一把手切實負起責任,把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親自抓、帶頭抓,重要改革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查,實現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重點改革實現突破是完全有可能的。

綜上所述,縱觀2017年我國發展和改革的全域,發展進入了新階段,改革進入了攻堅期,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既到了最困難的時期,又面臨著重點突破的臨界點,處於不進則退的相持狀態。

改革設計的主體框架基本確立。在改革落實的突破方面,個別領域的改革,如黨建、反腐敗鬥爭、政府審批制度改革、生態保護等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絕大多數的改革正在落實過程中,處於有待突破的狀況。在改革效果的突破階段,由於改革效果的顯現有一個社會檢驗的過程,因此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改革的社會效果還有待於檢驗。

從改革目標和任務完成的程度來看,中央出臺的幾百項全面深化改革舉措大體上分為以下五種情況:

一是少數中央確定的改革方案基本得到落實,並取得重要突破,在社會上獲得良好的反映。其中党的建設在制度創新上取得了重要突破,並基本得到落實,黨風黨建工作得到了社會的認同。反腐敗廉政建設,已經從治標邁向治本,從抓個案、打老虎進入制度建設、機制創新的階段。在經濟領域,國務院出臺的有關簡政放權、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一些改革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實,發揮了對經濟穩增長的積極作用。社會領域中脫貧攻堅責任制的改革,生態領域中生態補償機制的改革,對外開放體系建設中自貿區的改革等,完成情況都比較好。

二是少數中央決定的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基本上完成了年度改革計畫。比如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鋼鐵、煤炭完成了去產能的年度計畫,在政府的審批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國務院確定的各部委減少審批項目方面,司法領域中的司法責任制改革、法院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生態領域的環境保護督察改革、黨政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改革,社會領域的戶籍改革等,不少專案都取得了一些進展,並按照改革的總路線圖、時間表有序推進。

三是大量的改革方案仍處在試點、探索之中,還在尋求突破。比如經濟領域的國企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社會領域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司法領域的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生態領域的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省級空間規劃試點改革等等。

四是部分改革在艱難推進,改革還處於相持狀態。比如經濟體制改革方面,以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政府職能轉變還沒有取得實質進展,促進民間投資為重點的投融資體制改革還沒有見到社會成效。產業發展改革方面,尚未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壟斷行業的改革並沒有真正啟動。國企改革雖然已開展十多項試點,但就整體而言,國企的改革並沒有實質性進展。中央確定的推進價格機制的改革進展有限,離原定的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成的目標相差甚遠。社會領域中衛生體制、教育體制、分配體制等改革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生態領域的環境治理、自然資源產權資產制度改革的效果尚未顯現。司法體制改革中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基礎性改革成效有限,遠未達到預期。文化領域的體制改革乏善可陳,相當部分的改革集中在文化部門的日常工作改善優化上,尚未觸及和破解深層次的矛盾。

五是少數改革還基本停留在檔上,沒有真正落地。中央近幾年出臺的一些重要改革,或是由於出臺時間短,還來不及落實,或是責任不明確,沒有主體去推動,或是由於改革細則未出臺,改革沒有辦法落實,或是由於部門之間協調扯皮,或是由於地方沒有改革動力等,這些改革仍然基本停留在檔上、號召上,沒有真正落實,更沒有見到明顯的成效。比如經濟領域的重要改革《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關於推進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社會領域改革中《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司法體制改革中司法職業保障的改革等。

除了上述五種情況外,在2016年改革實踐中,由於多種原因改革也出現個別失誤或偏差,比如在以供給側改革為主線重點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中,在去房地產庫存初期採取了全國統一的政策和措施,放開了少數特大城市對房地產市場需求調控的措施,引起了深圳等特大城市房價的暴漲,並帶動一批二三線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對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在去杠杆方面,雖然2016年企業負債率比上年降低了0.4個百分點,但整個社會的杠杆率不僅沒有降低,反而提高了8個百分點,達到218%,資產泡沫、金融風險有所增加。

不同領域改革的社會效果不平衡,不同群體對改革的獲得感差別很大。經過幾年的改革,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強力推動下,總的來說,全面深化改革的社會效果已經顯現,人民群眾已經是改革的受益者。但是不同領域改革的社會成效很不平衡,黨風建設、廉政建設、機關作風等方面改革,社會效果突出,得到廣大群眾的高度認可。

經濟領域的改革,對近期經濟的穩定增長,尤其是對2016年實現6.7%的GDP增長起了明顯的即期效應,有助於使經濟增速下滑趨緩,但對長遠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所發揮的作用還有待於觀察,個別措施可能會對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帶來負面影響。社會領域包括教育、衛生、分配等方面的改革普遍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同。對司法領域的改革成效,社會普遍抱有複雜心理,一方面為中央對圍繞司法公平進行的改革,對一些冤假錯案的糾正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又對社會上還存在的大量司法不公現象尤其是對雷洋案的處理感到憂慮。生態領域改革的成效,政府有關部門公佈的數字與人民群眾的感覺差異很大。從政府公佈的數字來看,2016年空氣品質指標、水質指標、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字等都有所改善,但多次全國大範圍嚴重的灰霾侵襲和各地發生的環境污染與環境安全事故,使廣大群眾對生態領域改革的效果表示懷疑。文化領域改革的社會效果,社會反映普遍不強。

從群眾的切身感受來看,不同群體的改革獲得感也差別很大,農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受益群體,無論是帶有長遠意義的制度改革,如土地制度改革、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還是近期政策性調整,比如農村醫療保險體制改革、教育城鄉一體化改革等,都受到農民的歡迎,使農民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農民工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社會改革的受益群體,包括戶籍改革、安排一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等舉措,為農民工帶來了良好的預期。

黨政機關幹部、公務員群體一方面因黨風廉政建設帶來好風氣而感到輕鬆,另一方面也因考核機制、問責機制的加強而感到壓力和緊張。在“關後門”“堵側門”的同時,“開前門”做得不夠,公務員的待遇實際上在下降,這也影響了公務員對改革的評價和獲得感,不作為現象比較普遍。國有企業領導人和高級管理人員因薪酬改革而降低了實際收入,其推動國企改革的積極性受到影響,骨幹流失現象嚴重。

民營企業家既因中央出臺產權保護意見、建立公平競爭環境、鼓勵民營資本投資等改革舉措而增加信心和安全感,也因現實中中央的改革措施不落地、經濟增長放慢、經營成本增長、經營困難而感到彷徨,其中不少移居海外,或轉移資產,或到境外尋求發展機會等等。總的說來,廣大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仍顯不足,對改革的期待和熱情有所降低。

當前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形勢的分析判斷

中國的改革進程將隨著2017年十九大的召開進入新的階段。在即將進入2017年十九大中國改革新階段的節點上,把握好中國改革的未來趨勢至關重要。當前中國的改革呈現出以下三個基本特點:

第一,中國的全面深化改革進入了不進則退、沒有退路的相持狀態。

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我國的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和階段性成果。但與此同時,中國的改革從總體格局上講,還處於不進則退的相持狀態,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中國的改革在完成頂層設計、施工圖設計後,目前正處於全面落實的施工高峰期,幾百項重大改革全面鋪開,其中雖然部分改革舉措得到了落實,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絕大多數的改革專案尚在落實中,改革的任務非常繁重,從施工進度來看,很多並沒有達到進度目標。雖然中央強化了落實機制,但由於大部分黨政官員缺乏20世紀80年代官員的改革銳氣,除了口頭上、形式上的政治表態外,改革實際工作中不作為成為普遍現象,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檔成為改革工作的常態,而且處於自我評估、孤芳自賞的麻木陶醉之中。

2.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出臺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後,社會廣大群眾對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熱情很高,抱有極大的期待,對改革帶來的獲得感預期也很高,但經過幾年的實踐,雖然改革也取得了進展,人民群眾也分享了部分改革帶來的成果,但總的說來,由於大部分改革舉措尚處於落實之中,一些領域的重大改革還沒有取得重大突破,廣大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不強,社會上蔓延著對全面深化改革的悲觀情緒,對改革的信心有所降低,對改革的前景表示擔憂。

3.全面深化改革中,雖然有少數領域的改革取得了突破,但對經濟、社會、政治、生態等大多數領域而言,大量的改革舉措到了突破的重要節點,在未來幾年如果稍微鬆懈和動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改革就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不僅不能實現改革的預期目標,而且會使經濟、政治、社會、生態等領域的矛盾日益突出,未來改革的難度越來越大。從一定意義上講,相當一部分改革已經到了沒有退路、背水一戰的境地。

第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經濟體制改革進入了最困難的時期,穩增長與調結構的矛盾日益突出。

根據中央有關會議精神,2017年經濟工作的總方針是“穩中求進”,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同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線仍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因此2017年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改革仍要面臨著穩增長和調結構的雙重任務和艱難選擇。

首先,2017年經濟增長下行的趨勢恐怕難以改變。保持經濟增長的難度更大,對調結構、促改革的制約也會日益增大。中國經濟當前面臨著一系列嚴重挑戰,包括實體經濟仍然未見起色,資金“脫實向虛”趨勢未變,因實體經濟投資回報率下降,加上一二線樓市泡沫增大,大量的資金停留在金融體系自我迴圈,高杠杆帶來的金融系統風險加大。

其次,近些年刺激經濟增長的宏觀需求管理政策已經達到風險區。根據有關研究,積極的財政政策已經導致政府的赤字率達到3%,超過國際警戒線,穩健的貨幣政策已經使中國的杠杆率達到260%,成為國際杠杆率最高的少數國家之一,資產荒現象越來越嚴重。高倍杠杆下的投資政策,刺激了投資週期長、資金需求量大、經濟效益相對低的基礎設施投資,可能會產生新的產能過剩、新型城鎮化進展遲緩、部分地區發展失速等問題。

再次,保增長和調結構、促改革、轉方式的矛盾達到難以調和的局面。由於長期糾結和徘徊在這一對矛盾之中,我國既沒有走出經濟增長下行的軌道,也沒有實質轉變經濟增長的方式,更沒有在一些重大領域的改革中取得實質性的突破。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增長速度連續9年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以“政府主導、投資拉動、國企壟斷”為特徵的不可持續的經濟增長方式。這種增長方式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的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是相悖的,與共用共富的人民群眾的追求是不相適應的。

第三,全面深化改革已經到了重點突破的臨界點。

我們應當看到,一方面中國的改革處於相持狀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到了最困難的時期;另一方面,從改革的全域和過程來看,全面深化改革經過前4年的努力,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已經到了重點突破,帶動全域,取得決定性勝利的臨界點,已經具備了進行全面深化改革,在關鍵領域、重點環節取得突破的條件、基礎和大環境。

首先,改革的執行力有望進一步加強。十八屆六中全會確定了習近平同志在黨內的核心地位,十九大前後一大批具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的同志進入省市和中央各部門的重要領導崗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進一步加強,為確保中央政令暢通打下堅實的政治基礎。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受利益集團的掣肘相對減少。經過十八大後反腐敗鬥爭和黨建工作的加強,反腐敗鬥爭已取得壓倒性、決定性勝利,黨內大批腐敗分子被清除,十九大後阻礙改革的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力將大大減弱。同時,隨著從嚴治党,加強党的建設尤其是領導幹部管理體制的改革,黨內風氣得到好轉,一大批政治忠誠、比較廉潔自律的同志走上各級領導崗位,也減少了改革推進過程中的阻力。從中央的工作精力和重點來看,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中央領導的注意力可以由反腐敗、黨內建設更多的轉向經濟和改革工作,中央對改革領導的重點可以從出臺方案、部署落實轉向集中精力抓關鍵環節改革的突破。

再次,改革的大方向已經明確。我們認為,2017年乃至十九大後中央和各級黨政領導的工作精力和重點,不再是研究改革方案、出臺改革舉措,而是圍繞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圍繞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特別是國企、財政、金融、土地、城鎮化、社會保障、生態文明、對外開放等基礎性重大改革領域,重點突破、攻克難關,使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決定性勝利。

最後,改革具備了重點突破的工作條件和基礎。經過幾年的努力,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和方案設計已經基本完成,實現改革重點突破的工作條件和基礎已經基本具備。在現有党的集中體制下,只要按照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要求,各級黨政一把手切實負起責任,把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親自抓、帶頭抓,重要改革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落實情況親自督查,實現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重點改革實現突破是完全有可能的。

綜上所述,縱觀2017年我國發展和改革的全域,發展進入了新階段,改革進入了攻堅期,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既到了最困難的時期,又面臨著重點突破的臨界點,處於不進則退的相持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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