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黃山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
認定
屯溪區、徽州區、黃山區
為2017年度“無傳銷區”
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
為2017年度“無傳銷縣”
區縣創建達成率100%
2017年, 黃山市進一步強化打、控、防、管、教“五位一體”打擊傳銷工作機制, 在全市範圍開展創建“無傳銷區縣”活動, 基層“無傳銷社區、村”創建率達100%。 通過以活動為載體, 全市打擊傳銷工作在體制機制、宣傳教育、整治查處、投訴舉報、社區創建方面取得長足進步,
無傳銷城市標準
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工作有成效, 群眾防範和自覺抵制傳銷意識明顯增強;
本市(區)所轄無傳銷社區(村)達到90%以上;
本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效果明顯, 到2016年基本實現轄區無傳銷活動, 對新出現的傳銷活動能及時發現、及時打擊, 無因傳銷引發嚴重刑事案件或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
建立健全“打、控、防、管、教”“五位一體”立體式監管防範和打擊傳銷長效機制。
部分資料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