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華為訴三星侵權智慧財產權案在深圳中級智慧財產權法庭公開宣判, 華為勝訴。 法院認定三星構成侵權, 宣判三星立刻停止製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銷售侵權產品。
智慧財產權是法國學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在1967年《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簽訂後, 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得到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的認可。
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就是指智力創造成果, 可以分為工業產權與版權兩類, 而工業產權是包括發明的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地理標誌。
據瞭解, 雙方主要就無線通訊發明專利產生糾紛,
華為官方當時表示, 三星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華為的智慧財產權, 並在眾多國家銷售期產品且相關專利數量多, 所以華為願意在全球範圍內解決糾紛。 但是,
這件事情整整一直持續到今年, 經歷了20多個月後終於塵埃落地。
其實, 三星和華為均為手機銷量排名全球前三的巨頭, 這兩家手機產商同屬安卓系統陣營。 其中, 三星的排名一直都固守銷量的首位, 而華為的排名是在第三,
華為是目前國產手機銷量第一的手機品牌, 其口碑是真的深得民心, 在調查發現不少年輕人都喜歡用華為的手機。 還值得一提的是, 華為在2017年手機出貨量將達1.53億台, 全球份額首次突破10%, 穩居全球前三。
一個手機品牌能做得如此成功,
對此, 華為相信, 通過尊重和保護彼此的智慧財產權, 讓研發投入有所回報, 可以促進行業的創新, 這樣才有利於推動行業健康持續的發展。
華為還表示, 法院的本次判決也體現了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環境在持續鞏固完善。
無論如何, 從手機行業的發展來看, 專利技術是立足之本, 智慧財產權依然是要受到彼此的保護和尊重, 畢竟一個品牌的成長和發展靠的就是它的研發成果。 對於華為訴三星智慧財產權這事件, 你們的意見是如何?歡迎在下麵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