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資訊爆炸的年代, 我們更加需要傾聽思想的聲音。 浙江大學頭條號特別開闢【啟真新論】 板塊, 收錄浙江大學各領域專家學者獨家觀點。 本期, 我們推出的是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黃祖輝《基於鄉情, 探索“治理有效”》一文。 觀點的碰撞, 智慧的交鋒, 我們也期待聽到您的聲音!投稿郵箱:zdxmt@zju.edu.cn。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並提出“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總要求。 其中“治理有效”相比原來的新農村建設要求中所提的“管理民主”, 涵括的內容更為廣泛、立意更加深遠。
基於中國國情深刻把握“治理有效”的中國特色。 中國農村近40年的發展歷程, 積累了中國鄉村治理的豐富經驗, 其中蘊含著深刻的中國智慧。 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三權分置”“長久不變”的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與經營制度的改革, 都體現了這種基於中國國情的改革智慧。 儘管在西方強大的語境中, 全球的鄉村現代化很多是按照西方標準而設定。 但在新時代, 中國需要建構平等的發展語境, 進一步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治理措施。
深刻把握“治理有效”的邏輯。 從當前鄉村治理的現實來看, 政府主導的治理模式推動了鄉村的發展, 改善了農民的福利。 但是, 現實中存在的鄉村公共產品供給與鄉村實際需求的不匹配;產業政策激勵與農民經營能力的不匹配;某些鄉村治理的創新之舉, 在現實中往往效果不佳;規劃短視, 政策補丁應接不暇, 而需要深耕、培育的領域也被忽視……我國鄉村的“治理有效”, 應該從鄉村微觀主體的農民賦權和自主治理出發, 然後建立一套平等的民主協商、市場議價機制, 形成由內而外、內外結合的鄉村治理結構。
以“三治結合”深入探索“治理有效”的實現路徑。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三治結合”的判斷與架構, 契合中國鄉村治理的客觀實際。 深入到基層, 在現實問題的解決中, 鄉村自治中的不少慣例有些可能與法律之間存在一定的摩擦。 這就需要進一步研究法治與德治的匹配問題,
本文作者:黃祖輝, 系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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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陳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