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述”要見人見事見思想
“三述”(述職、述學、述廉)作為一種工作制度, 既是個人對組織的一份工作總結, 也是組織、群眾對個人工作考核、評價的一種依據,
“這次‘三述’工作彙報會, 科室長們都認真、精心地做了準備, 查擺工作很精准, 擺出問題很客觀, 有的不僅說了個人工作, 而且還說出了集體在工作中的作用。 有對個體的評價,
1月12日上午, 大慶高新區檢察院11名科室長(負責人)向全院幹警對2017年度的自身工作、學習和廉政情況進行了彙報。 從彙報的情況看, 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準備充分, 都對過去一年的工作進行了認真的、分門別類的梳理;二是突出了考績與求效的效果, 注重用成果和工作站位說話;三是突出了重點、難點、亮點工作, 所述內容比較集中;四是查擺問題不遮掩, 不回避, 提出措施有針對性,
“三述”雖然只是對履職、學習和廉政情況的一段總結, 但卻綜合反映了一個人一年來工作思路、個人修養、作為成果, 也是黨組綜合考評幹部、任用幹部的一種參考方式。 為此, “三述”工作一定要從端正思想態度入手,
結合我們院工作具體情況, 在以後的“三述”工作中應該做到以下“三個結合”:
一是把“三述”與公務員考核內容相結合。 每名幹警每年都要填寫一份公務員考核登記表, 都要向組織交一份總體的工作總結。 而後, 組織根據所遞交的工作總結來評定優秀、稱職等檔次。 對公務員的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廉”方面進行考核和評價。 從公務員考評內容看, 我們“三述”的內容雖然是其中最基礎、最厚實的部分, 但顯然還有些缺項。 為此, 我們在準備“三述”的材料時要兼顧公務員考核評價內容, 這不僅讓“三述”內容更加充實, 也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把“三述”與績效考核內容相結合。 市院黨組在全市推行的績效考核已經從各自崗位、各自戰線出發, 根據工作量的大小、工作的難易程度設置了相應的分值。 從分值的高低上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突出的重點、哪些是解決的工作難點、哪些是打造的亮點。 只要我們在平時注重積累, 認真填寫每日每週每月的記實, 而後負責評價的科室長、分管的檢察長認真審核, 就能很好區別誰的工作量大小, 完成的好差。 但是, 從“三述”的情況看, 有的同志的分高得離譜, 這就說明我們負責審核的人沒有認真去審把關就給予了評價。 另外, 從“三述”的得分與證明材料來看, 有的同志沒有用自己的工作成果印證你的得分, 讓人聽了看了有不實之感,不能讓人信服。把“三述”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就是把得分與印證的結果相結合,舉例子要在見得分的的同時,見證你的思路打法,見證你的工作成果,見證你的成果運用,取得成績要有相對應的實際成果來支撐。只有這樣,才能讓人一眼能看出你工作量的大小,才能讓人信服。
三是把“三述”與綜合素質考評相結合。述職既要說重點、難點、亮點等工作完成情況,又要充分地把我院的考評機制中的內容揉入進去。在幹警素質提升方面,我院早已經制定了完備的《檢察幹警綜合考評實施方案》。其中,對每名科長的“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團結帶領幹警完成業務工作品質、提高隊伍建設水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參加集體活動、集中學習和遵守院務管理有關規定”,以及“簡報資訊轉發、調研文章評比或發表、崗位最佳實踐成果、檢察講堂授課”等均設定了相應分值。同時,對“立功受獎”、“被上級通報批評”等設立了加、減分項。而我們在“三述”工作中,只注重了績效考評中的分值評價,而對我們自身的考評機制卻沒有體現,這就容易造成工作考評中的“兩張皮”,甚至讓制度站“空崗”。為此,我們必須在今後的“三述”中兼顧好我們自己的考評機制,不要等院黨組拿出尺子衡量時才來對標,那樣工作就被動了。
見人見事見思想,有果有實有佐證。“三述”並非單一的工作,其實質應該是上引下聯的。把“三述”融入公務員考核就是最基礎的內容,融入院綜合素質考評就是最厚實的部分,三者是融合貫通的,這既是方法問題,也是實踐問題,更是如何運用的問題。
2018年第008期-總第419期
文稿|何其偉
責編|何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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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聽了看了有不實之感,不能讓人信服。把“三述”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就是把得分與印證的結果相結合,舉例子要在見得分的的同時,見證你的思路打法,見證你的工作成果,見證你的成果運用,取得成績要有相對應的實際成果來支撐。只有這樣,才能讓人一眼能看出你工作量的大小,才能讓人信服。三是把“三述”與綜合素質考評相結合。述職既要說重點、難點、亮點等工作完成情況,又要充分地把我院的考評機制中的內容揉入進去。在幹警素質提升方面,我院早已經制定了完備的《檢察幹警綜合考評實施方案》。其中,對每名科長的“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團結帶領幹警完成業務工作品質、提高隊伍建設水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參加集體活動、集中學習和遵守院務管理有關規定”,以及“簡報資訊轉發、調研文章評比或發表、崗位最佳實踐成果、檢察講堂授課”等均設定了相應分值。同時,對“立功受獎”、“被上級通報批評”等設立了加、減分項。而我們在“三述”工作中,只注重了績效考評中的分值評價,而對我們自身的考評機制卻沒有體現,這就容易造成工作考評中的“兩張皮”,甚至讓制度站“空崗”。為此,我們必須在今後的“三述”中兼顧好我們自己的考評機制,不要等院黨組拿出尺子衡量時才來對標,那樣工作就被動了。
見人見事見思想,有果有實有佐證。“三述”並非單一的工作,其實質應該是上引下聯的。把“三述”融入公務員考核就是最基礎的內容,融入院綜合素質考評就是最厚實的部分,三者是融合貫通的,這既是方法問題,也是實踐問題,更是如何運用的問題。
2018年第008期-總第4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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