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中學同學,
大學畢業後開始交往,
四年前才結婚。
在談婚事的時候,
老媽提出要15萬彩禮,
老公家雖然有些不高興,
可還是湊齊了交到老媽手裡。
其實,
老媽要錢不是給自己養老,
她是想給我多存些私房錢,
擔心我沒錢會被婆家欺負。
在結婚前一天,
老媽特地和我談話,
拿出一張存了20萬的卡給我,
還囑咐我別交給老公,
讓我當私房錢存著,
輕易不要拿出來用。
結婚半年後, 老媽因病去世, 我身邊只剩下老公一個親人了, 所以更加依賴他。 後來, 老公說要趁著我懷孕前湊足首付買房, 省得到時一家三口擠在出租屋裡。 努力了近兩年, 首付還是沒有湊齊, 老公非常鬱悶。 我看他那樣很心疼, 一時心軟就拿出了那20萬。
買完房裝修好之後, 我們又在出租屋裡住了幾個月, 之後就搬進新家。 在新家沒住多久, 我開始備孕, 很快就懷孕了。 可是, 在女兒出生後, 老公臉色越來越不好。 我知道他想要兒子, 可他為什麼怪我呢, 明明是男人決定孩子性別, 他又不是不知道, 為什麼反倒怪我。
因為孩子的緣故, 我們經常吵架, 有一次他居然對我大吼大叫, 還讓我馬上滾, 說房子是他家的錢買的。 我流著淚和他辯解, 可是他說我給的20萬有15萬都是他家的, 其他的幾萬除了婚禮和我的生活費, 已經不剩多少了。
我氣得背過氣去, 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新房是老公一手買的, 當初我想到是一家人, 就沒有要求寫我的名字, 沒想到他居然要我滾, 老媽已經沒了, 我已經無家可歸了, 我又能滾到哪裡去?如果離婚, 房子也未必有我的份, 如果不離婚, 就只能繼續忍氣吞聲。 唉, 真後悔當初沒聽老媽的, 不應該拿錢出來, 不然我就可以馬上甩手走人了, 現在只能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