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普通高中教育是學生個性形成、能力培養、自主發展的關鍵時期, 對於提高國民素質和培養創新人才具有特殊意義。 為切實解決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 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步伐, 從2010年起, 北京市開始建立以政府為主導, 國家助學金為主體, 學費、住宿費減免等為補充, 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普通高中教育階段:
普通高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助學金, 宏志獎學金, 減免學費、住宿費, 學校資助, 社會資助等。
1.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在國家批准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特殊教育學校高中階段就讀,
2.宏志獎學金為鞏固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 支持、鼓勵家庭貧困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勤奮學習, 全面發展, 成為品學兼優的合格人才, 北京市設立“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 每生獎勵2000元, 免交獲獎當年學費。
3.減免學費、住宿費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免交學雜費, 住宿生免住宿費。 除享受國家助學金以外, 家庭發生臨時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享受減免學費。 減免學費的條件由所在學校結合本地區實際經濟發展情況和居住地區生活水準確定, 並予以公示。
4.學校資助 普通高中學校將不超過當年學費收入5%的經費用於減免家庭發生臨時經濟困難的學生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等政策補助。
5.社會資助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