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接受良好的義務教育,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出臺《關於完善義務教育階段“三免兩補”等政策的通知(京財教育〔2017〕140號)》《關於調整基礎教育學校生活補助標準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財〔2017〕18號)》, 義務教育階段“三免兩補”政策進一步完善, 促進了北京市教育資源佈局優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
義務教育階段:
北京市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給予“三免兩補”資助政策。
1.免學雜費對具有本市學籍的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對具有本市學籍的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3.免除借讀費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義務教育借讀費。
4.生活補助對具有本市學籍, 在本市中小學就讀的城鄉低保家庭寄宿學生、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寄宿學生(含隨班就讀學生)、十個遠郊區公辦農村寄宿制中小學就讀的寄宿學生、工讀學校就讀的寄宿學生按照小學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每年按10個月計發, 同時免收住宿費。
5.助學補助具有本市學籍, 在本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城鄉低保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含隨班就讀學生)、工讀學生及戶籍在山區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