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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交警將對超標電動車加強整治 涉事後嚴格劃分責任

通氣會現場

四川新聞網宜賓1月11日訊近年來, 超標電動車頻頻發生事故, 超標電動車發生事故後責任劃分以及賠償問題飽受爭議。

今日, 宜賓市交警支隊舉行關於人民法院對交通事故涉及的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關判決案例通氣會。 接下來, 宜賓交警對發生事故的超標電動車嚴格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責任劃分。

宜賓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大隊長彭良全介紹, 宜賓市電動車數量大、車型“五花八門”, 據初步統計宜賓市翠屏區、臨港經濟開發區登記在冊的各類超標電動車達12萬餘輛, 包括兩輪、三輪和四輪電動車等各種巧立名目的超標電動車。 超標電動車是宜賓主城區上班族的主要交通工具, 尤其是早上7至8時、下午5至6時, 超標電動車在道路上隨意穿插、調頭、闖紅燈、非法載人、酒後駕駛、超速、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十分的突出,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彭良全告訴四川新聞網記者, 2017年, 宜賓市涉及超標電動車交通事故3900餘起、死亡30餘人、傷3900餘人、直接經濟損失500余萬元, 分別占宜賓交通事故總量的12.58%、11.08%、12.36%、13.56%。 這些電動車多數沒有上牌照又沒有投保險, 駕駛人多為低收入群體, 無力承擔巨額醫療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後基本就是理賠難的局面。

電動車穿梭在車輛之間

宜賓市交警支隊支隊長雷克華表示, 宜賓市目前登記在冊的電動車有接近30萬輛, 居全省第七位。 其中大部電動車都是超標車輛, 這些電動車駕駛員多數是“無師自通”, 這就是不斷造成車禍的根源之一。 今後宜賓交警處置電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將嚴格依法依規劃分責任;鼓勵受害者理清責任, 向生產廠家、銷售商維權;生產廠家應該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標準進行生產;銷售商應該告知消費者車輛性質, 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及時控制超標電動車總量去除庫存, 不再新進超標電動車, 同時將相關意見回饋與生產廠家, 重新與廠家簽訂相關協議。

此次通氣會現場不願透露姓名的電動車銷售商代表表示, 接下來他們將及時向生產廠家反映情況, 要求生產廠家依法依規生產符合標準的電動車。 對於有機動車生產資質的廠家應及時與相關部溝通, 將這些超標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 他們在今後的銷售過程中, 會要求銷售員明確告知消費者車輛性質以及相關事項, 並且要求消費者簽訂相關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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