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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多舉措攻克執行“頑疾” “僵屍企業”浮出水面履行生效裁判

法制網記者王瑩

據瞭解, “僵屍企業”涉執案件一直是執行工作的“頑疾”。 涉執企業在執行階段常呈現公司負責人下落不明、公司停產停業、公司資產轉移殆盡等“空殼”現象, 致使法院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及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近日,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發佈全省法院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情況, 並公佈了2017年度十大執行典型案件, 龍海市人民法院一起迫使“僵屍企業”履行生效裁判的案件就在其中。

被執行人漳州寶發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寶發光電)在解除訴前保全對其銀行帳戶凍結的同時,

未向申請執行人廈門立普光學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立普光學)支付貨款50萬元, 拒不履行龍海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 也未支付剩餘貨款92.1862萬元。

與此同時, 寶發光電違反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用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文、實際管理人陳某發及其親屬等多個私人帳戶對外交易往來, 惡意轉移資金高達471.6萬元, 使企業成為“空殼”, 導致生效文書無法執行。

為使案件得到順利執行, 龍海法院特別組成了三個專案組。 其中, 案件評析組負責案卷證據的整理、分析、認定、案件報告;資產調查組負責核查公司及涉案自然人的所有銀行帳戶流水、公司出資、股東股權變更及公司資產收益情況等;外勤組負責落實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管理人的下落以及實施抓捕。

通過細化分工, 龍海法院全面、細緻調查了被執行人寶發光電的財產情況、資金流向, 並經調查、比對留存在公安、房產部門的陳某文、陳某發的住址, 最終固定了寶發光電涉嫌拒執犯罪的證據, 依法將二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偵查階段, 寶發光電已與立普光學達成分期還款協定, 陳某發、陳某文亦將繼續面臨刑事制裁。

“這起案件的典型意義在於, 法院以專案組的辦案模式成功將被執行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管理人以涉嫌拒執犯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偵查, 有效促使‘僵屍企業’浮出水面, 主動履行生效裁判, 為以後法院執行類似案件開闢了新的思路。

”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許壽輝說。

據介紹, 福建法院公佈的十大執行案例, 是從2017年全省各級法院辦結的30多萬件執行案件中精心挑選出來的, 分別涉及企業員工工資、僑胞合法權益、涉眾型強制騰房、海事油污賠償、僵屍企業處置、打擊拒執犯罪、涉民生執行等方面, 與社會安定穩定、群眾安居樂業息息相關, 彙聚了福建法院在“敢執行、真執行、善執行、智執行”上的實踐成果。

據統計, 2016年以來, 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59.24萬件, 執結53.50萬件, 執行到位標的420.79億元。 其中2017年共受理執行案件36.25萬件, 執結30.51萬件, 同比分別上升15.67%和32.96%。

此外, 為了真正讓老百姓的“紙上權利”變為“真金白銀”, 福建法院去年組織開展了涉金融債權執行案件集中清理行動,

辦結涉及民生的各類案件5057件, 執行到位標的總額2.53億元, 其中涉農民工工資案件3228件, 為6622人發放執行款1.40億元。

編輯:李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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