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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批復同意上海市食藥監局開展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23號)的要求,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批復同意。 《方案》中有關內容與現行規章和規範性檔規定不一致的, 按照《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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