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名通報!====
經開區警方曝光酒駕違法人員名單, 有沒有你認識的?
元月10日是集中開展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會戰全省統一行動日。 當晚19:30至21:00, 經開區警方統籌結合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和保平安護穩定“冬季攻勢”等重點工作, 舉全警之力加班加點、連續作戰, 持續打擊震懾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 期間, 設置臨時檢查點11處, 檢查各類車輛596輛次, 查獲酒駕9起。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1、王覺明(上海市盧灣區人, 暫住常州市經開區橫林鎮崔北), 身份證號: 310103********0811, 元月10日無證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在經開區崔橫南路被執勤民警查獲。
2、趙兵(四川省巴中市人, 暫住常州市經開區橫林鎮慶豐村), 元月10日持C1D駕駛證(駕駛證號:513027********4139)駕駛蘇DX509B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崔橋東環路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驗酒精含量為59mg/100ml, 系酒後駕駛行為。
3、孫明水(山東省茌平縣人), 元月10日持C1駕駛證(駕駛證號:372524********499X)駕駛魯NE5T17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橫玉路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1mg /100ml, 系酒後駕駛行為。
4、楊猛義(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人, 暫住常州市經開區橫林鎮慶豐村), 元月10日持C1駕駛證(駕駛證號:320911********2256)駕駛蘇DAW660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崔橫南路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3mg /100ml, 系酒後駕駛行為。
5、石國能(貴州省三都族自治縣三洞鄉人,
6、劉高(常州市經開區橫林鎮崔橋村人), 元月10日持C1駕駛證(駕駛證號:320483********0810)駕駛蘇DY895C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橫玉路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驗酒精含量為65mg /100ml, 系酒後駕駛行為。
7、吳光臨(常州市武進區滆湖農場河頭村人), 元月2日持A2E駕駛證(駕駛證號:320421********0710)駕駛蘇DGV557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遙觀鎮發生事故, 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9mg /100ml, 系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行為。 元月10日遙觀交警中隊依法對其作出處理。
8、張權(常州市經開區橫林鎮陽湖南村人), 元月10日持C1E駕駛證(駕駛證號:320421********0035)駕駛蘇DXF133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橫洛東路花苑路口被執勤民警查獲。
9、吳維紅(河南固始縣黎集鎮人, 暫住常州市經開區橫林鎮)元月10日持C1駕駛證(駕駛證號:4130261975****5135)駕駛蘇DD389M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開區橫洛東路花苑路口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4mg /100ml, 系酒後駕駛行為。
到底喝酒多久開車才不算違法?
根據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醉酒駕車的測試2004)中規定, 飲酒駕車涉案人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 小於80mg的即為酒後駕車, 等於或大於80mg的認定為醉酒駕車。
別再酒駕了, 後果沒你想得那麼簡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一次記12分, 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吊銷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處十五日拘留, 並處五千元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刑事犯罪,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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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警方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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