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教育廳發佈了《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指導意見><山東省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指導意見>的通知》。
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依據初中音樂、美術學科課程標準, 採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
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採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藝術、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藝術、體育科目成績以分數或等級呈現, 記入學生中考成績。
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山東省教育廳
關於印發《山東省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指導意見》《山東省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指導意見》的通知
魯教基字〔2017〕17號
各市教育局:
現將《山東省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指導意見》《山東省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 請結合實際, 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指導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基教二〔2016〕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71號檔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36號)精神, 為進一步強化美育育人功能, 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 以改進美育教學, 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為主要目標, 逐步形成科學有效的美育評價、監測、督導和問責機制, 促進學校開齊開足開好美育課程, 通過課堂教學、課外活動、校園文化、藝術展演四位一體的美育實施體系, 幫助學生掌握1—2項藝術特長, 不斷提升學生感受美、表現美、鑒賞美、創造美的能力。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 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目的是引導中小學校加強和改進美育教學工作, 深入推進學校美育改革發展, 促進學生在音樂、美術課程日常學習中形成審美意識、審美經驗、審美理想, 不斷提高學生的藝術素養。
(二)科學性原則。 考試指標的確定,
(三)整體性原則。 考試應從整體著眼, 涵蓋課程目標的各個層面和教學的各項內容, 使考試起到激勵和促進作用。
(四)公平性原則。 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合格考試的基本要求, 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要完善標準, 規範程式, 加強監督, 切實保障考試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三、考試內容與方式
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依據初中音樂、美術學科課程標準, 採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
(一)過程性評價。 由學校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測評的方式,
(二)專項測試。
1.專項測試, 即初中學生音樂、美術學科結業考試。
測試內容為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學業指標中的音樂學科的4個領域(“感受與欣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和美術學科的4個領域(“造型·表現”“設計·應用”“欣賞·評述”“綜合·探索”)內容。 音樂、美術學科測試內容各市可根據實際調整, 但原則上音樂學科必須包括“表現”領域的內容, 美術學科必須包括“造型·表現”領域的內容。
2.音樂學科測試要求。
“表現”領域, 學生可以在聲樂、器樂中任選1項參加測試。 其他領域的內容可以採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
聲樂、器樂測試, 以音準、節奏完整性為基準, 確定基本分值, 音不准、節奏不對、演唱或演奏不完整的適當扣分, 歌曲或樂曲情感的表達與風格的呈現可適當加分。
3.美術學科測試要求。
“造型·表現”領域, 學生可以在命題繪畫、手工製作、書法中任選1項參加測試。 其他領域可以採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 其中“欣賞·評述”部分, 必須通過作品欣賞回答問題。
命題繪畫測試, 以點線面的運用、構圖的合理、色彩的協調為基準, 確定基本分值, 點線面運用不準確、構圖不合理、色彩處理不得當的適當扣分, 能熟練地運用繪畫語言表現主題、形象鮮明、技法多樣、畫面和諧的適當加分。
手工製作測試,以作品完整、清楚表達主題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作品不完整、無法表達主題的適當扣分,創意獨特、表現手法多樣的適當加分。
書法測試,以書寫內容完整、結構準確、無錯別字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書寫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有錯別字的適當扣分,佈局合理、富有美感的適當加分。
四、考試對象與時間
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過程性評價於每學期末完成測試,最終成績於九年級下學期(5月上旬)進行匯總。專項測試,即音樂、美術學科的結業考試於九年級下學期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前完成,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五、成績呈現與使用
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以分數或等級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計分或等級劃定辦法由各市自主確定,但必須包含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成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藝術科目考試是以評促教,以考促學,推動學校美育工作健康開展的重大舉措。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市要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本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實施方案,於2018年2月底前報我廳。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實施。要建立學校組織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項測試、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隨機抽查覆核制度,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實行結果公示制度。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在校內公佈學生測試總體結果,並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在公示相關資訊時不得洩露學生個人隱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和公佈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三)明確免、緩考及其他特殊政策。對因病、殘不能參加音樂、美術專項測試的考生,可視病、殘程度,申請免考或緩考。免考限聲帶、聽力、視力、語言障礙等。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就醫病歷)或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明,經學校同意並加蓋公章後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免考學生專項測試成績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擬定的合格分數(或等級),計入學生藝術學科學業水準考試總成績。特長免考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
山東省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6〕27號檔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53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省學校體育改革發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把提升學生身體素質和健康教育水準作為學校體育的基本目標,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強化課外體育鍛煉。通過考試的杠杆和導向作用,讓學生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習和豐富多彩的課外體育活動,掌握1—2項運動技能,養成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習慣。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目的是引導學生上好每一節體育與健康課,鼓勵學生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促進學生養成終生受益的體育鍛煉習慣;引導學校體育教學改革,促進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銜接、興趣培養與技能提高相促進。
(二)漸進性原則。實施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是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教學的一次新的嘗試。各市和學校應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制度。
(三)公平性原則。公平公正是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的基本要求。考試要程式規範,標準統一,結果公正。
三、考試內容與考試方式
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採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是“過程性評價”,運動技能測試是“專項運動技能評價”。
(一)運動參與。由學校根據體育課程標準,制定學生體育課程學習及課外體育鍛煉考核辦法,在每學期末對學生體育課程出勤率、體育課程學習成績、課間體育活動參與情況等進行評定或考核打分。
(二)體質健康測試。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在每學年上學期,採用統一的測試設備、統一的測試軟體,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由學校或協力廠商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測試成績評定不合格者,在本學年度准予補測。
(三)運動技能測試。依據體育課程標準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關規定,對學生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美操、武術等項目中的1項運動技能進行測試。
場地器材、測試規則、評分標準由各市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和相關專案比賽規則統一制定。
四、考試對象與時間
凡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過程性評價”時間為初一、初二學年和初三上學期,具體評價時間由學校根據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確定。
“運動技能測試”在初三下學期完成,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排考場、統一時間組織實施。運動技能測試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五、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
體育科目成績以分數或等級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計分或等級劃定辦法由各市自主確定,但必須包含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3項測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的,體育科目總分值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總成績的比例不得低於10%。
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3項測試成績有1項不合格的,即體育科目成績不合格。
在初中學段,參加縣級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獲得個人、團體專案前六名的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的學生;獲得三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均可給予免測運動技能並給予運動技能測試滿分或優秀等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是強化體育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學生體質的重大舉措。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本市初中學生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實施方案,並於2018年2月底前報省教育廳。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實施。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過程性評價和運動技能測試成績進行隨機抽查覆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加強教學管理。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初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禁壓縮課程授課時間,確保開齊開足體育課程。加強體育課程教學改革,將學生在校內開展的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畫,與體育課堂教學內容相互銜接、互為補充,滿足學生體育愛好和特長發展的需求,提高學生專項運動能力。
(三)建立結果公示與抽查制度。學校要在校內公佈學生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單項成績和總成績,並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在公示相關資訊時不得洩露學生個人隱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學校組織的學生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結果進行現場抽測,確保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公平、公正。
(四)明確免、緩考及其他特殊政策。對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或因生理原因以及其他突發情況需要緩考的學生,應依據國家規定制定明確的免考、緩考政策。
山東省教育廳
2017年12月27日
手工製作測試,以作品完整、清楚表達主題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作品不完整、無法表達主題的適當扣分,創意獨特、表現手法多樣的適當加分。
書法測試,以書寫內容完整、結構準確、無錯別字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書寫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有錯別字的適當扣分,佈局合理、富有美感的適當加分。
四、考試對象與時間
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過程性評價於每學期末完成測試,最終成績於九年級下學期(5月上旬)進行匯總。專項測試,即音樂、美術學科的結業考試於九年級下學期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前完成,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五、成績呈現與使用
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以分數或等級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計分或等級劃定辦法由各市自主確定,但必須包含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成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藝術科目考試是以評促教,以考促學,推動學校美育工作健康開展的重大舉措。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市要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本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實施方案,於2018年2月底前報我廳。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實施。要建立學校組織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項測試、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隨機抽查覆核制度,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實行結果公示制度。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在校內公佈學生測試總體結果,並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在公示相關資訊時不得洩露學生個人隱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和公佈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三)明確免、緩考及其他特殊政策。對因病、殘不能參加音樂、美術專項測試的考生,可視病、殘程度,申請免考或緩考。免考限聲帶、聽力、視力、語言障礙等。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就醫病歷)或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明,經學校同意並加蓋公章後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免考學生專項測試成績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擬定的合格分數(或等級),計入學生藝術學科學業水準考試總成績。特長免考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
山東省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6〕27號檔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53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省學校體育改革發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把提升學生身體素質和健康教育水準作為學校體育的基本目標,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強化課外體育鍛煉。通過考試的杠杆和導向作用,讓學生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習和豐富多彩的課外體育活動,掌握1—2項運動技能,養成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習慣。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目的是引導學生上好每一節體育與健康課,鼓勵學生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促進學生養成終生受益的體育鍛煉習慣;引導學校體育教學改革,促進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銜接、興趣培養與技能提高相促進。
(二)漸進性原則。實施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是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教學的一次新的嘗試。各市和學校應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制度。
(三)公平性原則。公平公正是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的基本要求。考試要程式規範,標準統一,結果公正。
三、考試內容與考試方式
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採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是“過程性評價”,運動技能測試是“專項運動技能評價”。
(一)運動參與。由學校根據體育課程標準,制定學生體育課程學習及課外體育鍛煉考核辦法,在每學期末對學生體育課程出勤率、體育課程學習成績、課間體育活動參與情況等進行評定或考核打分。
(二)體質健康測試。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在每學年上學期,採用統一的測試設備、統一的測試軟體,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由學校或協力廠商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測試成績評定不合格者,在本學年度准予補測。
(三)運動技能測試。依據體育課程標準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關規定,對學生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美操、武術等項目中的1項運動技能進行測試。
場地器材、測試規則、評分標準由各市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和相關專案比賽規則統一制定。
四、考試對象與時間
凡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過程性評價”時間為初一、初二學年和初三上學期,具體評價時間由學校根據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確定。
“運動技能測試”在初三下學期完成,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排考場、統一時間組織實施。運動技能測試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五、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
體育科目成績以分數或等級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計分或等級劃定辦法由各市自主確定,但必須包含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3項測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的,體育科目總分值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總成績的比例不得低於10%。
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3項測試成績有1項不合格的,即體育科目成績不合格。
在初中學段,參加縣級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獲得個人、團體專案前六名的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的學生;獲得三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均可給予免測運動技能並給予運動技能測試滿分或優秀等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初中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是強化體育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學生體質的重大舉措。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本市初中學生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實施方案,並於2018年2月底前報省教育廳。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實施。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過程性評價和運動技能測試成績進行隨機抽查覆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加強教學管理。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初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禁壓縮課程授課時間,確保開齊開足體育課程。加強體育課程教學改革,將學生在校內開展的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畫,與體育課堂教學內容相互銜接、互為補充,滿足學生體育愛好和特長發展的需求,提高學生專項運動能力。
(三)建立結果公示與抽查制度。學校要在校內公佈學生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單項成績和總成績,並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在公示相關資訊時不得洩露學生個人隱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學校組織的學生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結果進行現場抽測,確保體育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公平、公正。
(四)明確免、緩考及其他特殊政策。對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或因生理原因以及其他突發情況需要緩考的學生,應依據國家規定制定明確的免考、緩考政策。
山東省教育廳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