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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縣人民法院將該案移送公安以拒執罪立案偵查。
前些年, 吳某某因資金周轉需要, 向某小額借貸公司、朋友等大量借款, 在借款到期後, 吳某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2016年至2017年間, 經法院判決, 被執行人吳某某有10起借款糾紛案件經申請進入執行, 經執行後, 現尚有7件執行案件未結。 在查詢被執行人房款、車輛、銀行存款等資訊後, 均無大額財產線索發現。
考慮到現在線上支付普及化, 執行人員赴支付寶公司調取被執行人吳某某的轉帳支付記錄, 即案件執行期間被執行人吳某某的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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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調取的執行期間6個月的支付轉帳記錄, 發現被執行人吳某某多次進行整形支付、海藍之謎等化妝品消費, 6個月內支取高達29余萬元。 近日, 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移送公安開展拒執罪立案偵查。
為有效破解執行難題, 縣人民法院以拒執罪打擊為突破口,
去年, 縣人民法院共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1件22人, 通過調取支付寶、財付通等理財軟體支付轉帳記錄認定拒執情形移送拒執偵查13件。
對於這樣不把別人的錢當錢的老賴必須要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