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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想當好文物工作的“火車頭”,卻沒想到在博物館上翻了“車”

原標題

從請纓擔當到步入欲望歧途

他曾在中國文物報頭版刊發文章稱要“集中打造特色博物館, 當好文物工作的‘火車頭’”卻怎麼也不會想到竟在博物館上翻了“車”

庭審現場

2017年9月14日, 由山東省東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山東省文化廳原黨組成員, 山東省文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治秀涉嫌受賄案在東營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審開庭。 同年12月8日, 東營市中級法院認定被告人謝治秀犯受賄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扣押、凍結在案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3.2萬元, 依法上繳國庫;用於掩飾受賄犯罪的6幅字畫予以沒收。

走仕途

平步青雲當上副廳級官員

1959年6月, 謝治秀出生於濰河東岸昌邑的一個小村莊。 從出生之日起, 他就跟著父母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 謝治秀從小暗自發奮, 希望有一天能走出這方土地,

實現自己的遠大抱負。 從上學之日起, 他就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 1980年9月, 作為恢復高考後第四批高考生, 他帶著全村人的希望, 以優異成績考入了山東師範大學政治系。

24歲那年, 政治學專業畢業的謝治秀懷揣著夢想, 踏上仕途。 第一份工作就被委以重任, 擔任濰坊市寒亭區東莊鄉團委書記, 一年後, 轉任寒亭區委宣傳部幹事。 1987年2月, 謝治秀迎來了仕途上的轉捩點, 他以“副主任科員”的身份邁進了山東省政府宗教局的大門。 因才華出眾, 兩年後, 他便擔任省委辦公廳正科級秘書, 三年後晉升為省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

領導的器重、自身的努力、組織的培養和信任, 讓謝治秀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 歷任山東省政協辦公廳秘書處處長;省政協學習宣傳委員會副主任(副廳級);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省文物局局長(正廳級);省文化廳黨組成員, 省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 可以說, 在從政道路上, 謝治秀走得順風順水, 平步青雲。

謀高位

一紙調令粉碎高升美夢

“春風得意馬蹄疾, 一日看盡長安花。 ”從鄉團委書記到副廳級領導幹部, 謝治秀僅僅用了14年的時間, 這樣的晉升速度讓很多同齡人難以望其項背。 也許是仕途走得太順, 謝治秀的內心開始膨脹, 對自己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 在山東省文化廳副廳長的位置上呆了沒幾年, 他便有了“再進一步”的想法。 尤其是在省文化廳主持工作以後, 他更是對自己的前途信心滿滿,

認為只要能力得到大家的認可, 被“扶正”根本就是探囊取物。 然而, 當組織的一紙調令擺在他面前時, 他的美夢破碎了——原來, “廳長”位置的安排另有其人。

疑惑、失落、鬱悶、痛苦、崩潰……此時的謝治秀百感交集。 一天, 他早早地打發了司機, 獨自一人走出辦公室, 心事重重地在大街上徘徊。 不知不覺, 就從下午5點一直走到了晚上11點, 他千百次地在心裡追問“為什麼這個位置不是我的”, 但始終想不出答案。 也正是這次晉升失敗的經歷, 成為了日後他心裡始終跨不過去的一道坎兒。 不知不覺中, 他的思想信念開始發生動搖。

新轉機

主動請纓擔當文物工作“火車頭”

2006年5月, 山東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文化強省的戰略目標, 山東省博物館新館建設被提上日程,

成為省委省政府發展山東文化事業、促進文化資源大省向文化強省跨越的一項重大決策。

這年6月5日,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成立了博物館新館建設領導小組。 此時, 急於想證明自己的謝治秀主動請纓, 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同年7月14日, 博物館新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後, 謝治秀任辦公室副主任, 全面指揮和協調新館的建設工作。

2007年12月, 位於濟南市經十東路的山東省博物館新館奠基。 與此同時, 謝治秀的仕途也出現了新的轉機——被任命為山東省文物局局長, 官至正廳, 終於實現了他“再進一步”的夢想。 他還在中國文物報頭版刊發文章, 稱要“集中打造特色博物館, 當好文物工作的‘火車頭’”。 一切似乎都步入了天遂人願的正軌。

入歧途

在新館建設中深陷受賄泥潭

經過三年多的緊張建設,2010年11月16日,山東省博物館新館面向公眾開放。這座充分展現山東文化特色、主體建築面積達8.29萬平方米、高74米的現代化宏偉建築矗立在泉城濟南,實現了山東省博物館事業和文化事業的飛躍。而此時的謝治秀,也如這新建成的博物館一樣,早已和從前不同。

由於之前未被提拔為文化廳廳長的心結一直存在,從沒在仕途上栽過跟頭的謝治秀始終沒能調整好心態。即便被提拔為文物局局長、官至正廳,他仍難以提振精神。可以說,此時的他,在事業上的進取心已逐漸被磨平,對自己的要求也不似從前那麼高,他更加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和追求享受。

由於工作原因,謝治秀常常會接觸到古玩、書畫等藝術品,他也漸漸由一名“門外漢”變成了“專家”,不但對藝術品鑒賞產生濃厚興趣,而且隨著眼界的拓寬,佔有欲亦逐漸增強。就在他全面協調博物館新館建設的過程中,一些“不速之客”發現了他的興趣所在,開始投其所好,多次為他的附庸風雅買單。

起訴書顯示,2007年4月和12月,山東某專案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曹某先後兩次為謝治秀結算書畫款,共計人民幣53萬元。2008年5月、11月和2012年4月,某公司副經理李某先後三次為其結算書畫款,共計人民幣80.7萬元。

對藝術品的追求也似乎提升了謝治秀的生活品位。2013年8月,他陪妻子來到煙臺療養,很快被煙臺宜人的環境、清新的空氣所吸引,很想在那裡置業安家。於是,他找到了一位在煙臺做房地產生意的朋友,並看中了那位朋友開發的一套樓房。100多萬元的購房款,對當時的謝治秀一家來說幾乎是望塵莫及。可房子實在太誘人,不要太可惜。怎麼辦?謝治秀靈機一動,想起了一位“老朋友”曾對他說過的話——“需要用錢就跟我說”。謝治秀一開口,那位“老朋友”、某公司董事長黃某立馬“貼心”地轉來了103萬元。

從書畫款到購房款,從人民幣、美元到金條、紅木鑲銀傢俱……謝治秀的胃口越來越大,幾乎是來者不拒。而作為交換,他衝破了為官底線,把手中權力當成獲取利益的手段,在專案承攬、工程款撥付、質保金提前返還、石材價格提高、解決大理石石材色差等方面為一個又一個請托人提供便利,從收受幾萬元到一次就收上百萬元,一步步陷入泥潭難以自拔。

獲徒刑

稱走到今天是“咎由自取”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在歧途上越走越遠的謝治秀看到曾分管過他的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相繼落馬後,內心受到強烈震懾。面對中央反腐敗的高壓態勢,考慮到自己的違法違紀行為,謝治秀深感恐慌,甚至落下了長期失眠的毛病。於是,他開始行動,不管是現金還是金條,他都一股腦兒塞進旅行箱,想方設法轉移出去。然而,機關算盡的他終究還是沒有躲過調查。

2016年8月3日,中紀委、山東省紀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山東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山東省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謝治秀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兩個月後,謝治秀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他人支付等被紀委宣佈“雙開”。由於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相關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

2017年12月8日,東營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謝治秀受賄案,認定被告人謝治秀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此外,扣押、凍結在案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3.2萬元依法上繳國庫;用於掩飾受賄犯罪的字畫6幅予以沒收。

東營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治秀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案發後,被告人謝治秀能夠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後積極退繳全部贓款,確有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謝治秀未提出上訴。正如他在庭審的最後陳述階段所說,“走到今天是‘咎由自取’”。他說,他時刻問自己,由一名不到40歲就被提拔為副廳級的領導幹部到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究竟是為什麼;他說,他深感愧對黨、愧對家庭,辜負了同志們的期望。庭審中,他從人生觀價值觀出現問題、放鬆政治學習和對自己的要求、個人獨斷專行的性格、隨著年齡增大產生的享樂思想等四個方面剖析了自己淪為階下囚的原因,並對紀委、檢察院、法院和看守所領導同志對自己的關心表示感謝,稱“感謝檢察機關對我循循善誘的教育引導幫助,將永遠記在我的心裡”。說上述這番話時,他幾次泣不成聲。

公訴人指出

2017年9月14日,謝治秀涉嫌受賄案,經東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在東營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到場旁聽的群眾發現,法庭上的謝治秀戴著金色眼鏡,身著淺藍色襯衣、深色褲子,頭髮已經稀疏、花白。這是他落馬後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出席法庭依法起訴的公訴人、東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金強指出,謝治秀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人深刻剖析了謝治秀的犯罪原因,指出謝治秀身處創造民族精神食糧的重要崗位上,卻放鬆自身約束,將個人私欲淩駕於黨紀國法之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了掘取金錢工具,成為了玷污文化清泉的淤泥;其心理隨著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大而失衡,為了滿足個人私欲與他人進行權錢交易、從收受幾萬元到一次上百萬元膽大妄為。同時,公訴人還為旁聽庭審的公職人員敲響了警鐘:“貪腐一念間,清廉與腐敗僅一牆之隔。牆內是貪腐者,悔罪、改造,限制自由之所;牆外是廉潔者,自信、擔當,實現夢想之地;用權當如履薄冰,不慎乃殃;縱欲似飲鴆止渴,無節則殤。本在人心,內心淨化、志向高遠便力量無窮。”

庭審過程中,謝治秀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數額、事實、證據均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他心情沉重地表示:“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我深深感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給党和人民抹了黑,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給家庭親人帶來了傷害和災難,同時也毀了自己的追求和一生。”

庭審當天參加旁聽的東營市委黨校第56期縣處級幹部進修班學員荊向輝告訴記者:“那天上午我們把黨性教育課堂從教室搬到了法庭,有兩個班的學員都參加了旁聽,我們對此很受震動和教育。公訴人提到的‘物必自腐,而後蟲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等警示對黨員領導幹部有很強的教育意義。我認為黨員幹部一定要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同時行動上要嚴格遵紀守法,正確對待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公權一定要用於為黨和人民謀利益。”

一切似乎都步入了天遂人願的正軌。

入歧途

在新館建設中深陷受賄泥潭

經過三年多的緊張建設,2010年11月16日,山東省博物館新館面向公眾開放。這座充分展現山東文化特色、主體建築面積達8.29萬平方米、高74米的現代化宏偉建築矗立在泉城濟南,實現了山東省博物館事業和文化事業的飛躍。而此時的謝治秀,也如這新建成的博物館一樣,早已和從前不同。

由於之前未被提拔為文化廳廳長的心結一直存在,從沒在仕途上栽過跟頭的謝治秀始終沒能調整好心態。即便被提拔為文物局局長、官至正廳,他仍難以提振精神。可以說,此時的他,在事業上的進取心已逐漸被磨平,對自己的要求也不似從前那麼高,他更加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和追求享受。

由於工作原因,謝治秀常常會接觸到古玩、書畫等藝術品,他也漸漸由一名“門外漢”變成了“專家”,不但對藝術品鑒賞產生濃厚興趣,而且隨著眼界的拓寬,佔有欲亦逐漸增強。就在他全面協調博物館新館建設的過程中,一些“不速之客”發現了他的興趣所在,開始投其所好,多次為他的附庸風雅買單。

起訴書顯示,2007年4月和12月,山東某專案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曹某先後兩次為謝治秀結算書畫款,共計人民幣53萬元。2008年5月、11月和2012年4月,某公司副經理李某先後三次為其結算書畫款,共計人民幣80.7萬元。

對藝術品的追求也似乎提升了謝治秀的生活品位。2013年8月,他陪妻子來到煙臺療養,很快被煙臺宜人的環境、清新的空氣所吸引,很想在那裡置業安家。於是,他找到了一位在煙臺做房地產生意的朋友,並看中了那位朋友開發的一套樓房。100多萬元的購房款,對當時的謝治秀一家來說幾乎是望塵莫及。可房子實在太誘人,不要太可惜。怎麼辦?謝治秀靈機一動,想起了一位“老朋友”曾對他說過的話——“需要用錢就跟我說”。謝治秀一開口,那位“老朋友”、某公司董事長黃某立馬“貼心”地轉來了103萬元。

從書畫款到購房款,從人民幣、美元到金條、紅木鑲銀傢俱……謝治秀的胃口越來越大,幾乎是來者不拒。而作為交換,他衝破了為官底線,把手中權力當成獲取利益的手段,在專案承攬、工程款撥付、質保金提前返還、石材價格提高、解決大理石石材色差等方面為一個又一個請托人提供便利,從收受幾萬元到一次就收上百萬元,一步步陷入泥潭難以自拔。

獲徒刑

稱走到今天是“咎由自取”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在歧途上越走越遠的謝治秀看到曾分管過他的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相繼落馬後,內心受到強烈震懾。面對中央反腐敗的高壓態勢,考慮到自己的違法違紀行為,謝治秀深感恐慌,甚至落下了長期失眠的毛病。於是,他開始行動,不管是現金還是金條,他都一股腦兒塞進旅行箱,想方設法轉移出去。然而,機關算盡的他終究還是沒有躲過調查。

2016年8月3日,中紀委、山東省紀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山東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山東省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謝治秀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兩個月後,謝治秀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他人支付等被紀委宣佈“雙開”。由於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相關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

2017年12月8日,東營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謝治秀受賄案,認定被告人謝治秀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此外,扣押、凍結在案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3.2萬元依法上繳國庫;用於掩飾受賄犯罪的字畫6幅予以沒收。

東營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治秀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案發後,被告人謝治秀能夠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後積極退繳全部贓款,確有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謝治秀未提出上訴。正如他在庭審的最後陳述階段所說,“走到今天是‘咎由自取’”。他說,他時刻問自己,由一名不到40歲就被提拔為副廳級的領導幹部到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究竟是為什麼;他說,他深感愧對黨、愧對家庭,辜負了同志們的期望。庭審中,他從人生觀價值觀出現問題、放鬆政治學習和對自己的要求、個人獨斷專行的性格、隨著年齡增大產生的享樂思想等四個方面剖析了自己淪為階下囚的原因,並對紀委、檢察院、法院和看守所領導同志對自己的關心表示感謝,稱“感謝檢察機關對我循循善誘的教育引導幫助,將永遠記在我的心裡”。說上述這番話時,他幾次泣不成聲。

公訴人指出

2017年9月14日,謝治秀涉嫌受賄案,經東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在東營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到場旁聽的群眾發現,法庭上的謝治秀戴著金色眼鏡,身著淺藍色襯衣、深色褲子,頭髮已經稀疏、花白。這是他落馬後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出席法庭依法起訴的公訴人、東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金強指出,謝治秀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人深刻剖析了謝治秀的犯罪原因,指出謝治秀身處創造民族精神食糧的重要崗位上,卻放鬆自身約束,將個人私欲淩駕於黨紀國法之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了掘取金錢工具,成為了玷污文化清泉的淤泥;其心理隨著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大而失衡,為了滿足個人私欲與他人進行權錢交易、從收受幾萬元到一次上百萬元膽大妄為。同時,公訴人還為旁聽庭審的公職人員敲響了警鐘:“貪腐一念間,清廉與腐敗僅一牆之隔。牆內是貪腐者,悔罪、改造,限制自由之所;牆外是廉潔者,自信、擔當,實現夢想之地;用權當如履薄冰,不慎乃殃;縱欲似飲鴆止渴,無節則殤。本在人心,內心淨化、志向高遠便力量無窮。”

庭審過程中,謝治秀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數額、事實、證據均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他心情沉重地表示:“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我深深感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給党和人民抹了黑,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給家庭親人帶來了傷害和災難,同時也毀了自己的追求和一生。”

庭審當天參加旁聽的東營市委黨校第56期縣處級幹部進修班學員荊向輝告訴記者:“那天上午我們把黨性教育課堂從教室搬到了法庭,有兩個班的學員都參加了旁聽,我們對此很受震動和教育。公訴人提到的‘物必自腐,而後蟲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等警示對黨員領導幹部有很強的教育意義。我認為黨員幹部一定要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同時行動上要嚴格遵紀守法,正確對待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公權一定要用於為黨和人民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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