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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撞到居然也要賠錢?這些地方要當心!

開車沒有撞到就不關自己的事?近日, 南京交警發佈多起這類事故, 儘管是“零接觸”, 但車主仍需負責賠償。

案例重播

案例1:

在非機動車道上, 一名騎車人被一輛準備駛入社區的車輛“嚇倒”, 由於汽車車速較快, 突然從隔離帶缺口沖出, 導致電動車猝不及防, 摔倒骨折。 最後交警認定機動車要負全責。

案例2:

小車出社區大門時, 車頭剛駛入非機動車道, 並準備左轉上機動車道。 這時, 一輛電動車看到機動車後趕緊刹車, 結果滑倒在地。 雖然隔了1米距離, 但交警最後還是認定, 汽車因進出道路未注意避讓道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

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為什麼會被判定賠償?

【法律依據】

各地交通安全條例有明文規定, 借道通行的車輛, 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過, 如:

《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九條:

車輛進出道路, 應當減速或者停車瞭望,

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在允許機動車進出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路段, 機動車進出時不得妨礙非機動車、行人正常通行。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7條:

車輛進出道路, 應當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機動車進出非機動車道、人行道, 不得妨礙非機動車、行人正常通行。

因此,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儘管上述案例裡沒有直接撞到人, 但如果車輛避讓不當, 將不可避免承擔事故責任。

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

當車輛借道通行, 或駛入非機動車道, 尤其是進出社區時, 都應小心觀察並減速讓行, 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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