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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 高速公路超限超載1噸將列入黑名單!超過三次吊銷營運證!

2018年1月10日零時起, 福建省高速公路執行新的超限黑名單車輛攔截標準。

市高速公路綜合執法支隊工作人員介紹,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相關條款, 本次超限黑名單車輛攔截標準的調整, 按照《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執行, 對超過規定標準1噸以上的列入黑名單, 超過規定標準1噸以內的, 予以提示警告後放行。

記者瞭解到, 超限黑名單系統新增兩種特殊解除情形。

第一種情形:

“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時, 3軸和4軸貨車的總品質限值各增加1噸”的情形, 對此類情形的3軸和4軸車輛, 若因限值未增加1噸而進入黑名單的, 納入超限黑名單系統特殊解除情形, 需上傳系統的輔證材料有車輛行駛證、車輛局部照片, 需體現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

第二種情形:

按照“綠通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 通行收費公路時, 該運次不得給予免收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通行非收費公路時, 以批評教育為主, 暫不實施處罰”的規定, 對經核實確屬綠通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超限超載的, 暫不實施處罰, 納入超限黑名單系統特殊解除情形,

需上傳系統的輔證材料有運次運輸鮮活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車輛行駛證。

上述兩種情形的解除許可權分別為綜合執法大隊(或治超站、代管大隊、代管中隊)管理員。

執法支隊工作人員表示, 接下去將會在轄區高速公路入口開展聯合執法。 針對沈海高速公路閩浙所車流量較大的情況,

進一步完善交通公安駐站聯合執法工作, 落實公安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接受檢測並對違法超限車輛實施處罰, 交通綜合執法機構負責實施稱重和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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