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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休假的最新政策規定,現役記得收藏!

關於“維護官兵合法權益”, 保證官兵休假探親制度有效落實, 促進戰鬥力生成提高與持續發展, 後勤保障部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現役軍人休假探親相關規定進行了更為細緻詳盡的說明。 在此, 我們結合之前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休假探親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和《關於規範完善軍隊人員有關福利待遇的若干規定》等, 對廣大官兵關心的休假探親相關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

希望能説明大家瞭解休假探親的新規定, 解決在休假探親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避免“望假興歎”的現象。

軍官如何制定和上報自己的休假計畫?

答:軍官休假探親按年度實行計畫管理, 探親假統一納入年休假計畫。 軍官一年內只享受休假或者探親假中的一項,

當年享受的探親假假期長於休假假期的, 按探親假假期執行。

軍官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 也可以分段安排, 分段安排一般不超過2次, 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各級政治工作部門根據本單位年休假批准許可權, 統籌工作需要與個人意願, 每年12月底前合理制定翌年軍官年休假計畫, 報單位主要領導批准。 軍隊院校軍官, 以及滿1個學年以上的軍官學員, 年休假計畫安排在寒假、暑假。

各級政治工作部門依據本單位軍官年休假計畫, 每月底前將下月擬安排年休假人員名單請示報告有批准許可權的領導, 經批准後執行。 確因工作需要調整或中止年休假計畫的, 由軍官的直接領導提出申請, 政治工作部門統一報批准年度休假計畫的領導審定。

軍官休假、探親由誰審批?軍官年休假假期是多少天?

答:軍官休假、探親按照級別進行審批, 擔任領導職務的營職以下軍官和團級以下單位的非領導職務軍官, 由團級單位的首長批准;擔任領導職務的團職以上軍官,

副職軍官由本級正職首長批准, 正職軍官由上一級正職首長批准;師級以上單位的非領導職務軍官, 由其直接首長批准。

軍官休假、探親天數參見上方圖表。

士官休假、探親由誰審批?士官年休假假期是多少天?

答:士官探親、休假由營級單位首長批准,

報團(旅)級司令機關備案。

未婚士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 下士任期內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 每次假期20天;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 假期30天。 已婚士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 每兩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 假期20天。

已婚士官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 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 假期40天。 已婚士官與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 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與配偶居住在一地的, 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與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 一年內同時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條件的, 只享受一次探親假, 假期45天。

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配偶假的高級士官, 每年享受一次休假, 服現役不滿20年的假期20天, 滿20年的假期30天。

軍隊院校畢業和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的士官, 從畢業或者入伍的翌年起享受規定的探親假。

休假、探親的軍官和士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召回?召回後能否進行補休?未能補休的能否發放經濟補償?

答:除國家發佈動員令和執行作戰、搶險救災、等級戰備等任務外,各單位不得隨意召回正在休假、探親的軍官和士官。

軍官和士官在休假、探親期間因工作原因被召回,應休未休的假期應當安排補休,召回休假探親的差旅費應予報銷。如果未能安排補休,按相關規定計發未休假經濟補償。

探親假期是否包含路途往返時間?探親路途往返時間應該怎麼計算?

答:探親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時間。在幾項規定中,都沒有對探親路途往返時間做硬性規定,具體往返時間要視部隊駐地及交通情況而定,由各單位在批假時自定。

軍官探親假期經批准分兩段安排或者在探親期間因工作原因被召回的,第二次探親或者安排補休的時間均不含路途往返時間。

未休假經濟補償如何發放?

答:軍官、士官未休假經濟補償標準參見左圖。其中,全年工資收入包括:全年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年終獎勵工資。

各級政治工作部門於每年1月份編制本單位上一年度未休假經濟補償方案,在本單位公示1周後,報單位黨委審批,由後勤保障部門於2月底前發放。

什麼情況下不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

答:軍官、士官不申報年休假計畫或未全額申報年休假假期的,已批准年休假計畫本人放棄的,當年11月30日前下達退出現役命令的,編外或免職後未安排臨時性工作的,當年軍隊院校畢業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入伍的,當年義務兵選取為士官的,以及未休或未休滿婚假、產假、護理假的,不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

如果到代職、上學等特殊情況,如何發放未休假經濟補償?

答:因代職、上學、借調幫助工作等,軍官和士官實際工作單位與工資關係不一致的,年休假納入本人實際工作單位管理,未休假經濟補償由工資關係所在單位發放。休假情況由實際工作單位于當年12月31日前函告。軍官調動當年的未休假經濟補償由調入單位發放,調出單位負責提供休假情況。

個別師級以下軍官確因工作特別需要,當年休假天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未休假經濟補償可按實際未休天數計發,其中超出《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比例和標準的經費,由各單位從機動財力中解決,此類人員不得超過本單位實有軍官人數的5%。

政策暖心,重在落實

從畢業或者入伍的翌年起享受規定的探親假。

休假、探親的軍官和士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召回?召回後能否進行補休?未能補休的能否發放經濟補償?

答:除國家發佈動員令和執行作戰、搶險救災、等級戰備等任務外,各單位不得隨意召回正在休假、探親的軍官和士官。

軍官和士官在休假、探親期間因工作原因被召回,應休未休的假期應當安排補休,召回休假探親的差旅費應予報銷。如果未能安排補休,按相關規定計發未休假經濟補償。

探親假期是否包含路途往返時間?探親路途往返時間應該怎麼計算?

答:探親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時間。在幾項規定中,都沒有對探親路途往返時間做硬性規定,具體往返時間要視部隊駐地及交通情況而定,由各單位在批假時自定。

軍官探親假期經批准分兩段安排或者在探親期間因工作原因被召回的,第二次探親或者安排補休的時間均不含路途往返時間。

未休假經濟補償如何發放?

答:軍官、士官未休假經濟補償標準參見左圖。其中,全年工資收入包括:全年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年終獎勵工資。

各級政治工作部門於每年1月份編制本單位上一年度未休假經濟補償方案,在本單位公示1周後,報單位黨委審批,由後勤保障部門於2月底前發放。

什麼情況下不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

答:軍官、士官不申報年休假計畫或未全額申報年休假假期的,已批准年休假計畫本人放棄的,當年11月30日前下達退出現役命令的,編外或免職後未安排臨時性工作的,當年軍隊院校畢業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入伍的,當年義務兵選取為士官的,以及未休或未休滿婚假、產假、護理假的,不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

如果到代職、上學等特殊情況,如何發放未休假經濟補償?

答:因代職、上學、借調幫助工作等,軍官和士官實際工作單位與工資關係不一致的,年休假納入本人實際工作單位管理,未休假經濟補償由工資關係所在單位發放。休假情況由實際工作單位于當年12月31日前函告。軍官調動當年的未休假經濟補償由調入單位發放,調出單位負責提供休假情況。

個別師級以下軍官確因工作特別需要,當年休假天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未休假經濟補償可按實際未休天數計發,其中超出《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比例和標準的經費,由各單位從機動財力中解決,此類人員不得超過本單位實有軍官人數的5%。

政策暖心,重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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