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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走雇主兒子當親生養了26年!保姆贖罪:找到他親生父母,我就去坐牢

48歲的何小平無意中看了一檔電視節目——《寶貝回家》, 講的是一位七八十歲的老母親, 一輩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丟失的孩子, 滿頭白髮了還在找。

這勾起了何小平26年前的一件往事。 她對記者說:“我一定要把這件歹事說出來, 說出來, 我才能贖罪。 ”

剛做兩三天保姆, 就把小孩拐跑了

1992年, 22歲的何小平在重慶解放碑附近一戶人家做保姆, 主人家有個1歲多的男孩兒。 只做了兩三天, 她就把這個男孩兒拐跑了。

應該是五六月份, 何小平記得剛栽完秧子, 她從四川省南充市李渡鎮五大山村(原)到了重慶, 揣著一張撿來的身份證,

來到儲奇門人才市場。

一個男人問她做不做保姆, 她說做。 男人問她要身份證, 她就把那張撿來的身份證給了男人。 她跟身份證上的人還真有幾分相像, 男人沒有仔細辨認, 也是為了省5元錢的登記費, 便直接把她帶回了家。

何小平20歲時的照片

男人家裡有個小男孩兒, 一歲多點兒, 何小平去抱他也不認生。

兩三天之後的一個早上, 女主人給孩子喂過早飯, 把孩子交給何小平, 出門上班, 沒一會兒男主人也上班了。

隨後何小平就抱著孩子出門了。 她抱著孩子到菜園壩汽車站, 坐上一輛大巴車回了南充。 途中路過合川, 她買了一碗稀飯喂孩子, 孩子不哭也不鬧, 一路順利。

何小平就在南充把這個拐來的男孩兒養大, 一晃男孩兒27歲了, 沒人找過她。

撿回來的孩子才養的活

何小平18歲結婚, 19歲有了第一個孩子, 是個男孩兒, 冬月(農曆11月)生的, 才四十多天就在一天深夜夭折了, 後來在河邊挖個坑埋了。

21歲時, 何小平有了第二個孩子, 也是男孩兒, 臘月裡生的。 十個多月之後,

又是一個深夜, 這個孩子也夭亡了。

何小平回憶說, 當時她抱著孩子到鎮上醫院, 醫生說已經死了。 她抱著死去的孩子往家走, 她不能讓村裡人知道她又死了個孩子——死一個死二個要遭人笑話的。 她敲開村裡一個獨身啞巴的門, 給了啞巴10塊錢, 連夜到河邊挖個坑把孩子埋了。

第二天, 她就去找丈夫。 她丈夫在外打工, 村裡人都以為她是帶著孩子去的, 沒有人知道她的第二個孩子也死了。

第一個孩子走的時候, 村裡的老人曾對何小平說, “你八字大, 命硬”, “要撿個孩子回來養才養的活、鎮的住命”。 這回, 何小平信了。

孩子死後沒有銷戶, 她把拐來的孩子當親生的養, 沿用了第二個孩子的戶口, 叫劉金心。 那個時候, 何小平就覺得,

“我沒了孩子, 這個孩子跟我死了的孩子一般大, 就像是我的。 ”

劉金心的照片很少, 何小平展示的這張是他在外打工時自拍的

“我一直把兒子當親生的養”

以為自己不會再生養的何小平, 在1995年又生了個女兒。 那時, 她第一次想到“把拐來的孩子還回去”,

但是她很害怕, 怕坐牢, 便打消了這個想法。

丈夫劉小強(化名)不喜歡這個男孩兒, 但何小平堅持要養在身邊, 夫婦倆常常因此吵架, 於是劉小強常年不回家。

何小平一人帶著兩個孩子在李渡鎮租房子、打零工。 2000年, 她攢下2萬5千元錢。 那時南充市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要5萬元, 隔著一條街就是孔邇街小學。 為了方便劉金心讀書, 她把2萬5千元全部拿出來付了首付。 她每天帶著小女兒出去打工, 出門之前把飯做好, 掛一把鑰匙在劉金心的脖子上, 劉金心放了學自己回家吃飯。

2003年, 何小平和劉小強離婚。 離婚後的何小平做了兩筆“大生意”, 賺了一些錢。 2014年, 她用這筆錢又在南充市買了一套房子, 三室一廳, 90多平方米, 寫的是劉金心的名字。

何小平2014年給劉金心買了一套新房,社區環境在當地還不錯

劉金心對何小平也很孝順,“我媽一輩子不容易,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我每個月給她一兩千塊錢喊她喜歡什麼自己買,但她都替我把錢攢下來,所以我現在看她差什麼就買給她。”

何小平說:“我知道我自己做了歹事,可是我一直把兒子當親生的養,兒子也把我當親媽。”

兒子劉金心

劉金心在外打工,新房子基本沒怎麼住過,何小平經常會過來替他打掃

“我覺得自己不是人”

這些年,何小平無數次想過要給這個拐來的兒子找到親生父母,“那時候我太年輕,不懂事,死了兩個孩子就像得了失心瘋。後來我自己有了生養(女兒),體會到當媽的心,丟了孩子心裡會好痛。”

何小平去廟裡求了一尊觀音菩薩,把菩薩帶回家擺在客廳最顯眼的位置,“我把我做的歹事全部說給菩薩聽,求菩薩原諒我。”後來她一個人偷偷去了一趟重慶,她想找到當年那戶人家,可是“一切都變了樣,翻天覆地,全是高樓大廈,我找不到路。”

直到2017年夏天,何小平無意中看到《寶貝回家》,“七八十歲的老母親,一輩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丟失的孩子,滿頭白髮了還在找。我覺得我自己不是人,作孽呀。”

何小平跟兒子、女兒坦白了,女兒哭著求她不要自首,但何小平執意去了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打拐辦自首。

劉金心不能接受這個現實,“那天我買了一瓶白酒,把自己灌醉了。”後來他離開南充,去了廣州一家電子廠打工,月薪5000元,“我前幾天又把自己喝進了醫院,心裡憋得難受。我媽對我這麼好,我沒想過我媽不是我媽,親生的能找到就找,不能找到就算了。”

劉金心初中輟學,是何小平覺得最對不起他的地方,“如果他跟著親生父母,在解放碑長大,也許會讀大學、碩士、博士,一定會有出息。但他跟著我,吃了很多苦,書沒讀好,也沒個好工作。”

劉金心的DNA已經被放入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可是半年過去了,通過比對認親沒有找到他的親生父母。何小平憑藉記憶提供了一些線索,但是也都沒有下文。

當年的儲奇門人才市場已經拆除,何小平仍能認出這就是她找工作的地方

坐牢未必能如她所願

何小平說:“我只想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找到了我就去坐牢,給自己贖罪。丟了孩子的媽媽,一定一輩子都在找這個孩子,是我害了她。”

南充警方說目前證據太為單一,無法證明何小平當年拐騙了一個孩子。與此同時,前夫、女兒、鄰居都說何小平精神狀態正常,劉金心認為媽媽不可能在他的身世問題上開玩笑。

律師說:“我國《刑法》在1997年做過一次修改,1997年以前,用的是1979年制定的《刑法》。根據從舊從輕的原則,1992年的案子,應該按舊法判。”

根據1979年《刑法》,拐騙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師表示, 1979年《刑法》還有一個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最高刑不滿5年的,追訴時效是5年。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從行為終了之日計算,何時是行為終了之日也存在爭議。“從目前的案情來看,沒有找到受害人,案子的推進會有一些重大障礙,需要進一步收集和固定證據,當事人想坐牢,恐怕未必能如她所願。”

何小平說:“那我怎麼才能贖罪呢?我說給菩薩聽,可不可以?”

何小平經常對著菩薩懺悔

網友評論

格格巫的比巴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雖然你把他當作自己的親生兒子養,但是失去孩子的親生父母一輩子心裡都難受。

Winnie:你對他再好,也不是你的。

隔壁Chris:兒子現在對她的敬愛原本應該是另一個母親該享有的。

莫楞個:作為一個母親,真的做不到原諒她。不管為什麼,不管是不是把孩子當親生的。

hoay一隻檸檬:她的罪責該由法律懲處,她付出的感情是她兒子與她之間的事情。

俯視商海:看來你是悔悟了!只要你真心悔悟坐牢不是最好選擇,帶孩子找到親生父母,用你的餘生贖回過去罪過,相信將來你會坦然走完人生。我為你承認錯誤勇氣點贊,因為有很多人還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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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平2014年給劉金心買了一套新房,社區環境在當地還不錯

劉金心對何小平也很孝順,“我媽一輩子不容易,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我每個月給她一兩千塊錢喊她喜歡什麼自己買,但她都替我把錢攢下來,所以我現在看她差什麼就買給她。”

何小平說:“我知道我自己做了歹事,可是我一直把兒子當親生的養,兒子也把我當親媽。”

兒子劉金心

劉金心在外打工,新房子基本沒怎麼住過,何小平經常會過來替他打掃

“我覺得自己不是人”

這些年,何小平無數次想過要給這個拐來的兒子找到親生父母,“那時候我太年輕,不懂事,死了兩個孩子就像得了失心瘋。後來我自己有了生養(女兒),體會到當媽的心,丟了孩子心裡會好痛。”

何小平去廟裡求了一尊觀音菩薩,把菩薩帶回家擺在客廳最顯眼的位置,“我把我做的歹事全部說給菩薩聽,求菩薩原諒我。”後來她一個人偷偷去了一趟重慶,她想找到當年那戶人家,可是“一切都變了樣,翻天覆地,全是高樓大廈,我找不到路。”

直到2017年夏天,何小平無意中看到《寶貝回家》,“七八十歲的老母親,一輩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丟失的孩子,滿頭白髮了還在找。我覺得我自己不是人,作孽呀。”

何小平跟兒子、女兒坦白了,女兒哭著求她不要自首,但何小平執意去了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打拐辦自首。

劉金心不能接受這個現實,“那天我買了一瓶白酒,把自己灌醉了。”後來他離開南充,去了廣州一家電子廠打工,月薪5000元,“我前幾天又把自己喝進了醫院,心裡憋得難受。我媽對我這麼好,我沒想過我媽不是我媽,親生的能找到就找,不能找到就算了。”

劉金心初中輟學,是何小平覺得最對不起他的地方,“如果他跟著親生父母,在解放碑長大,也許會讀大學、碩士、博士,一定會有出息。但他跟著我,吃了很多苦,書沒讀好,也沒個好工作。”

劉金心的DNA已經被放入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可是半年過去了,通過比對認親沒有找到他的親生父母。何小平憑藉記憶提供了一些線索,但是也都沒有下文。

當年的儲奇門人才市場已經拆除,何小平仍能認出這就是她找工作的地方

坐牢未必能如她所願

何小平說:“我只想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找到了我就去坐牢,給自己贖罪。丟了孩子的媽媽,一定一輩子都在找這個孩子,是我害了她。”

南充警方說目前證據太為單一,無法證明何小平當年拐騙了一個孩子。與此同時,前夫、女兒、鄰居都說何小平精神狀態正常,劉金心認為媽媽不可能在他的身世問題上開玩笑。

律師說:“我國《刑法》在1997年做過一次修改,1997年以前,用的是1979年制定的《刑法》。根據從舊從輕的原則,1992年的案子,應該按舊法判。”

根據1979年《刑法》,拐騙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師表示, 1979年《刑法》還有一個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最高刑不滿5年的,追訴時效是5年。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從行為終了之日計算,何時是行為終了之日也存在爭議。“從目前的案情來看,沒有找到受害人,案子的推進會有一些重大障礙,需要進一步收集和固定證據,當事人想坐牢,恐怕未必能如她所願。”

何小平說:“那我怎麼才能贖罪呢?我說給菩薩聽,可不可以?”

何小平經常對著菩薩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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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巫的比巴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雖然你把他當作自己的親生兒子養,但是失去孩子的親生父母一輩子心裡都難受。

Winnie:你對他再好,也不是你的。

隔壁Chris:兒子現在對她的敬愛原本應該是另一個母親該享有的。

莫楞個:作為一個母親,真的做不到原諒她。不管為什麼,不管是不是把孩子當親生的。

hoay一隻檸檬:她的罪責該由法律懲處,她付出的感情是她兒子與她之間的事情。

俯視商海:看來你是悔悟了!只要你真心悔悟坐牢不是最好選擇,帶孩子找到親生父母,用你的餘生贖回過去罪過,相信將來你會坦然走完人生。我為你承認錯誤勇氣點贊,因為有很多人還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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