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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30多歲了,真的想結婚,您能別要30萬彩禮了行嗎?

如果有一天, 讓你心動的再也感動不了你, 讓你憤怒的再也激怒不了你, 讓你悲傷的再也不能讓你流淚, 你便知道這時光、這生活給了你什麼, 你為了成長, 付出了什麼。

我叫虞倩, 本年32歲, 大齡剩女。 家裡親戚隔三差五給我介紹目標, 每次我用心支付, 愛情快要開花結果的時分, 我媽提的要求, 總是嚇退了目標:“我女兒這麼優異, 哪能白給你, 最少彩禮38萬, 我才會容許!”所以, 直到我30歲, 還沒有成婚。 說實話, 我有時分恨死我媽了, 我一輩子的美好, 莫非是錢能衡量的麼?但自古父母之命, 如果她不同意, 我也不能愉快的成婚。

去年開端, 我媽的要求總算降低了。 “我女兒儘管年紀大了, 但優異的人不愁嫁, 彩禮30萬, 沒有的話, 這婚事就別提了!”算下來, 前前後後, 我媽拆散了我4段婚姻。 現在的我, 真的很累, 不想再愛了。 我怕我支付悉數情感之後, 在我媽的推進下, 豪情又不得善終!

前幾天, 我媽又在張羅她的姐妹接我介紹目標了, 我不由得跟她吵起來了:

其實我也知道, 我媽期望我嫁過去不要喫苦,

所以彩禮要的很高, 就是想讓婆家對我重視。 但她不知道, 就因為這一個條件, 我錯過了多少時機!

現在工作現已發作, 我不想去計較了, 只期望今後她不要幹與我的工作, 全部的全部, 都讓我自己做主, 我就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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