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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編制待遇不變!湖州事業單位人員可離崗創業

近日, 湖州市委組織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出臺《湖州市鼓勵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創新實施細則(試行)》, 鼓勵我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科研人員可攜帶科研項目、成果或技術到企業從事科技研究、科技開發和科技服務工作或在市內創辦企業。

離崗後人事和工資關係如何處理

離崗創業創新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若確有需要, 經離崗人員申請、所在事業單位同意, 雙方續簽離崗創業創新協議, 最多續簽一次, 兩次離崗創業創新期限累計不超過6年。 離崗創業創新期限內,

雙方保留人事關係。

在離崗期間, 出現聘用合同到期情形的, 聘用合同期限按約定的離崗期限順延, 但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齡;所在事業單位遇有擬撤銷、合併、轉制等改革情況, 應通知離崗人員提前返回參與改革。

離崗人員與所在事業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

不占所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離崗期間取得的科技開發、技術應用、成果轉化等業績, 作為其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的重要依據。

離崗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年度考核, 如實報告創業創新情況。 所在事業單位根據離崗人員業績和相關企業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除受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情形以外, 一般定為合格等次;創業創新業績特別突出的, 可確定為優秀等次, 不占所在事業單位考核優秀指標。

離崗人員空出的崗位, 確因工作需要, 經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 所在事業單位可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用於引進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

所在事業單位停發離崗人員工資、補貼、獎金等收入待遇, 檔案工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工資標準)根據國家和省統一規定的調資政策進行調整。

離崗後社保關係如何處理

離崗人員可按規定繼續參加事業單位社會保險,

也可選擇在企業所在地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但不得重複參保。 離崗人員參加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的, 社會保險費用(含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事業單位承擔, 也可由所在事業單位、企業和離崗人員三方另行約定, 個人繳費部分均由個人承擔, 繳費基數參照所在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確定。

離崗人員所在企業應當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 在離崗期間, 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 由所在企業按規定申請工傷認定並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返崗安排

離崗人員創業創新期滿要求返回的, 所在事業單位應按照其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做好相應崗位聘任工作。 離崗創業創新期未滿要求返回的,

離崗人員應提前3個月書面報告所在事業單位。 返回所在事業單位工作時, 若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已達上限, 可暫時突破結構比例聘用, 並逐步消化。

解聘辭聘

離崗創業創新期滿, 離崗人員未按期返回, 也未申請繼續離崗創業創新的, 所在事業單位應當書面通知離崗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返回或辦理相關手續。離崗人員仍未按時返回的,所在事業單位與離崗人員依法解除、終止聘用合同。

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與單位依法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攜帶科研專案、成果或技術到省內企業從事科技研究、科技開發和科技服務工作或在省內創辦企業,所在事業單位應協助做好人事關係接轉、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出具辭聘創業創新證明等手續。

符合本條前述兩種情形辭聘的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在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內,需重新流動到同行業事業單位的,按照“工作需要、崗位空缺、專業對口”原則,經主管部門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直接考核聘用,相關資訊應予公開;跨行業流動到其他事業單位的,應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記者:孔愛

所在事業單位應當書面通知離崗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返回或辦理相關手續。離崗人員仍未按時返回的,所在事業單位與離崗人員依法解除、終止聘用合同。

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與單位依法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攜帶科研專案、成果或技術到省內企業從事科技研究、科技開發和科技服務工作或在省內創辦企業,所在事業單位應協助做好人事關係接轉、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出具辭聘創業創新證明等手續。

符合本條前述兩種情形辭聘的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在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內,需重新流動到同行業事業單位的,按照“工作需要、崗位空缺、專業對口”原則,經主管部門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直接考核聘用,相關資訊應予公開;跨行業流動到其他事業單位的,應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記者:孔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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