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周CBA賽場上, 發生了兩起惡性的傷人事件, 兩場事件的當事人都與北京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 在CBA第二十六輪比賽中, 李根肘擊翟逸的風波還沒有平息。 首鋼隊常林就在對陣同城德比中腳踢賀希寧頭部, 直接被驅逐出場。
縱觀北京體育圈, 從今日爆發出的籃球, 到一直以來的京城足壇, 好像暴力事件不斷, 在百度搜索國安打架, 檢索項目竟高達380余萬項。
從籃球到足球,
其實, 從籃協到足協再到體育主管部門一直對賽場暴力有著嚴打的態勢, 但是對於幾場的禁賽, 幾萬的罰款而言, 這樣的處罰過於言輕。 動輒幾百萬的年薪和獎金, 不足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罰款, 起不到根本上的認識, 也就讓球場暴力事件屢見不鮮。
猶記得2008年奧運會上的斷子絕孫腳, 譚望嵩依舊僅僅是被警告, 還在繼續踢球。 請問這樣的危險動作, 難道讓他禁賽不是對其他人的保護嗎?難道中國的賽場上需要變成角鬥場才能彰顯比賽的激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