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是經人介紹在一起的, 但是婚後過得很累, 經常吵架不說, 還時不時的動手, 是她動手打我, 不管是在家裡還是在外邊, 不說留情面吧, 最起碼我們是相親在一起的, 感情還沒有牢固, 我不可能這麼寵你, 即使寵也沒這麼寵的, 所以我最後忍不住把她暴打了一頓, 然後離婚了。
現任女朋友也是離過婚的, 她和前夫是自由戀愛在一起的, 婚後他有外遇被她逮到了, 女朋友沒有選擇原諒憤怒離了婚。 他們有一個兒子, 六歲了, 判給了她前夫, 不過每週六周日孩子送來我女朋友帶。
我現在已經和女朋友同居在一起了,
我跟女友談過這個話題, 就是以後我們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不能這樣了, 頂多每週陪她兒子一天半天的, 她也表示同意。
大前天, 也就是上週六, 我和朋友晚上喝酒喝到十一點多, 我讓我朋友送我到女友住的那個賓館, 我想上去看看她, 卻在賓館停車場看到了她前夫的車, 我知道她兒子總希望他爸媽在一起陪他, 可能是還沒有哄睡吧, 我只能這樣自我安慰, 雖然我內心還是有些擔心。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 還買了早點, 不到七點我就到了賓館門口, 發現她前夫的車還在停車場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