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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這麼美麗的風景,漂亮的村莊,為什麼房子卻不如城裡值錢?

說這個話題, 可能會有人跳出來說, 純屬胡說八道, 你看現在的農村到處都是小洋樓, 都是別墅, 怎麼就“醜”了。 不得不承認, 現在很多農村都建起了自家的小別墅, 一改過去破、舊、髒、亂、差的形象, 處處是青磚白牆, 把整個村寨映襯得美麗至極。

農村的環境美不美,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們的住房漂亮不漂亮, 如果其他方面弄得花枝招展, 但住房七歪八倒的話, 想必這個村子也不會美到哪裡去。 所以說, 美麗鄉村建設關鍵在於改造住房, 只有把房子建漂亮了整個村子才會漂亮。

話題又說回來, 現在是有很多地方的農村, 住房修建得是美麗, 是有點別墅的味兒, 但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這麼美的住房, 在一個村子裡也不是家家都有這“別墅”。 從現在的農村現狀來看, 絕大部分地區, 絕大多數人的住房仍然還是較差的, 也有點“醜”。

而那些房子建得較為漂亮的地方或人家, 要麼是公路沿線, 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塑造形象, 通過“亮化”工程由財政出資為農民改造;要麼就是在這些年來的“危房改造”過程中, 農民獲得一定財政補貼以後, 自己在出資一部分改建或者重新修建;要麼就是部分農民通過外出務工、經商、在家創業成功以後, 變得有錢了, 把原來的住房重新改擴建成別墅。 從這幾個方面來看, 我們農村的住房不是政府幫助修建, 就是自己修建, 跟市場沒啥關係, 跟開發商更沒有關係。

而城市為什麼修建得這麼漂亮, 很大程度上來說, 這些都是房地產開發商的功勞, 沒有自由的房地產市場, 也就沒有今天如此漂亮的城市建設。 雖然說我們對房地產開發商有種種詬病, 但不可否認的是房地產開發商確實為城市建設作出了貢獻的。 在計劃經濟時代, 那時沒有自由買賣的房地產市場, 城市建設的速度和今天相比,

相信每個人都能想像得到。

所以說, 城市開發在房地產, 只有自由買賣的房地產才會有美麗的城市。 假如我們農村的房屋也可以自由買賣, 能夠想賣給誰就賣給誰, 那農村會不會又是另一番景象呢?這是當然的, 在當前, 很多城裡人退休了以後, 都很想到農村去賣個宅基地修個別墅養養老,或者是有錢人都想到農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所以如果這道口子被打開,由市場來決定農村的建設,那麼肯定會有很多開發商到農村去建別墅買給城裡人,那農村不比城市美才怪呢!

不過,農村有農村的特殊性,所以農村的房子不能自由交易,最多是能夠轉售給本集體其他成員,而不能賣給本集體以外的人,尤其是不能賣給城裡人。這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村宅基地、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正因為基於安全和穩定的因素,我們農村的房屋及宅基地不能自由買賣,導致了農村的房屋沒有任何經濟價值,也就吸引不了社會資本投入到農村去,沒有社會資本,光靠政府,光靠個體,農村的建設和城市永遠就沒法比。

在今天,就算是部分城郊村能夠想把房子建得更漂亮一些,那只能通過把土地、把房屋讓開發商征佔用,和我們農民啥關係沒有。如果是農民自由的將自己的房屋進行交易,再由開發商來開發,會不會是另外一種結果,答案那是肯定的。

其實,如果我們為了把耕地保護好,也可以放開農村的房屋自由交易,規定只能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不能佔用耕地,然後不分農村戶口、城市戶口,讓戶口自由遷移,想住城市就住城市,想住農村就住農村。同時,牢牢的把握好土地屬於集體這個規定,凡把宅基地出售了的,承包的土地必須交回集體,由集體將土地流轉給種植經營戶,既保障土地隨時有人耕種,也能很好的發展規模化農業。其他外來到村裡買房的,不再獲得土地承包權,其所修建的房屋可以有產權登記,可以自由交易,宅基地可以有產權,也可以自由交易,但是其他耕地必須嚴格控制好,不能自由交易,更不能建房。

如果真是這樣,農村的房屋會不會很值錢,至少保證到在城裡買套房不成問題,然後,那些把房屋出售了的,也就可以到城裡買房,到城裡就業。當他們退休了以後,也可以到農村去賣宅基地建別墅,或者買開發商已經修建好了的房屋來養老。這樣的話,會不會再過十年以後,農村的每個宅基地上到處都是別墅和洋樓,也就實現了就地城鎮化,農村是不是會變得更漂亮一些?

這只是一種臆想罷了,其實在我們這樣的一個農業大國,以及十幾億人口的國家,恐怕要通過開發商來建設農村的話,還是具有一定難度的。雖然城鄉二元結構在不斷的得到打破,但是城鄉這方面的自由市場能不能得到打破,這在一個時期內應該是不可能的,畢竟我們有我們的特殊性,城市始終是城市,農村依然是農村。

都很想到農村去賣個宅基地修個別墅養養老,或者是有錢人都想到農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所以如果這道口子被打開,由市場來決定農村的建設,那麼肯定會有很多開發商到農村去建別墅買給城裡人,那農村不比城市美才怪呢!

不過,農村有農村的特殊性,所以農村的房子不能自由交易,最多是能夠轉售給本集體其他成員,而不能賣給本集體以外的人,尤其是不能賣給城裡人。這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村宅基地、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正因為基於安全和穩定的因素,我們農村的房屋及宅基地不能自由買賣,導致了農村的房屋沒有任何經濟價值,也就吸引不了社會資本投入到農村去,沒有社會資本,光靠政府,光靠個體,農村的建設和城市永遠就沒法比。

在今天,就算是部分城郊村能夠想把房子建得更漂亮一些,那只能通過把土地、把房屋讓開發商征佔用,和我們農民啥關係沒有。如果是農民自由的將自己的房屋進行交易,再由開發商來開發,會不會是另外一種結果,答案那是肯定的。

其實,如果我們為了把耕地保護好,也可以放開農村的房屋自由交易,規定只能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不能佔用耕地,然後不分農村戶口、城市戶口,讓戶口自由遷移,想住城市就住城市,想住農村就住農村。同時,牢牢的把握好土地屬於集體這個規定,凡把宅基地出售了的,承包的土地必須交回集體,由集體將土地流轉給種植經營戶,既保障土地隨時有人耕種,也能很好的發展規模化農業。其他外來到村裡買房的,不再獲得土地承包權,其所修建的房屋可以有產權登記,可以自由交易,宅基地可以有產權,也可以自由交易,但是其他耕地必須嚴格控制好,不能自由交易,更不能建房。

如果真是這樣,農村的房屋會不會很值錢,至少保證到在城裡買套房不成問題,然後,那些把房屋出售了的,也就可以到城裡買房,到城裡就業。當他們退休了以後,也可以到農村去賣宅基地建別墅,或者買開發商已經修建好了的房屋來養老。這樣的話,會不會再過十年以後,農村的每個宅基地上到處都是別墅和洋樓,也就實現了就地城鎮化,農村是不是會變得更漂亮一些?

這只是一種臆想罷了,其實在我們這樣的一個農業大國,以及十幾億人口的國家,恐怕要通過開發商來建設農村的話,還是具有一定難度的。雖然城鄉二元結構在不斷的得到打破,但是城鄉這方面的自由市場能不能得到打破,這在一個時期內應該是不可能的,畢竟我們有我們的特殊性,城市始終是城市,農村依然是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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