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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調整城鄉居民醫保費標準 個人和單位將少繳

杭州醫保進行重大調整。 從今年1月1日起, 修訂後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市區實施細則》開始實施。 昨日,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召開新聞發佈會, 對本次調整進行了詳細解讀。

修訂後的《辦法》共12章98條, 修訂後的《細則》共14章124條, 圍繞“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的目標, 力求醫保政策兼顧統一性和公平性, 確保醫保全民覆蓋、適度醫保, 重點解決我市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醫保“不充分, 不平衡”現狀, 讓老百姓更有“獲得感”。

蕭山、余杭、富陽與主城區接軌

臨安逐步推進

這次醫保《辦法》和《細則》的修訂, 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全民覆蓋, 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這對蕭山、余杭、富陽三區的市民而言, 是一個極大利好。 根據修改後的《細則》, 從2018年1月1日起, 蕭山、余杭、富陽將與主城區實現社保一體化管理, 《細則》將在上城、下城、江幹、拱墅、西湖、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蕭山、余杭、富陽和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施行。 臨安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 逐步推進一體化工作。

具體而言, 蕭山、余杭、富陽三區的沒有就業的市區城鄉居民, 可根據本人的繳費能力、參保意願和保障需求自由選擇城鄉居民的檔次;在市區穩定就業的外地戶籍人員、個體工商戶和合法就業的外國人納入基本醫保參保範圍;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金資助參保,

困難群眾由政府資助參保。 實現在杭工作、學習、生活的人, 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

調整城鄉居民醫保費標準

個人和單位將少繳

根據修訂後的《辦法》和《細則》, 單位、個人和財政三方的權責得以進一步理清, 單位籌資負擔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進一步降低, 而城鄉居民醫保財政投入進一步提高。

具體而言, 用人單位醫保繳費負擔擬從原工資總額的11.5%降低至10.5%, 以更好地減輕企業負擔;靈活就業人員從原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9%調整至以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 費率為10.5%(相當於原繳費基數的6.3%)。

同時, 還調整了城鄉居民醫保費標準。 按照國家和省要求, 今年開始, 城鄉居民參保的繳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標準將適當提高, 其中少年兒童總籌資從原來的500元提高到650元(財政補助從原來的300元提高到400元);其他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從原來的1500元提高到1800元(財政補助從1000元提高到1200元), 二檔從原來的1000元提高到1200元(財政補助從700元提高到800元)。

新增大病保險, 愛滋病和耐多藥肺結核納入醫保

這次醫保《辦法》和《細則》的修訂, 專設了“大病保險章節”, 進一步完善市區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相應的參保、繳費、保障待遇以及基金管理等內容均予以增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修訂後的《辦法》和《細則》, 將愛滋病、耐多藥肺結核納入規定病種保障範圍並施行定點醫療。

同時, 根據高脂血症、骨質疏鬆症患者的治療需求, 還將高脂血症、骨質疏鬆症納入慢性病管理範疇, 同時鼓勵社區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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