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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家開始強制收回農村土地,農村這四種人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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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後五十年代, 我國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農村的土地開始改革, 農民開始實行土地所有制。 之後, 全國大約三億的農民, 都分到了大約七億畝的土地以及大量的牲畜、農具和房屋等。 並且, 國家還免除了農民每年都要給地主繳納約三百五十億千克公斤糧食的地租, 農民終於能夠依靠土地獲得收入。

到了2003年, 我國又頒佈了《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開始對土地使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度, 國家允許農民以家庭為單位來承包土地。 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轉折, 這項法律保證了那麼多根本利益, 是農民能夠依靠土地走上致富的道路。

時間過得飛快, 轉眼已是2018, 我國的土地制度又開始進行新的改革。 2018是最為關鍵的時期, 今年更是土地確權的結束時間。 我國的土地制度儘管不斷改變, 但宗旨還是為了保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

是為了保證我國的土地資源。 農村的下面四種人必須注意了, 你的土地將要被收回。

一、非農業戶口並繼承了土地的農民

根據我國的《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村的土地屬於農村的村集體所有, 並且只有村集體的成員才有權獲得農村的土地。

因此, 那些把戶口遷出農村, 並且取得城市戶口的居民就不能再享受農村的土地權益。 因此, 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 城市戶口居民將不能再繼承農村土地, 凡是存在這個現象的土地就要被國家強制收回。

二、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民

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

宅基地是農村的村集體成員才享有的一項福利, 是國家分給農民讓農民蓋房用的, 2017年, 國家對宅基地的管理和審批逐漸嚴格, 對於農村的宅基地面積也有嚴格的規定, 那些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民, 其多出的宅基地面積將會被收回。

三、土地連續拋荒三年以上的農民

為了保護我國的土地面積, 我國的土地承包法有新規定, 對於那些連續拋荒三年以上的承包地, 國家可以按照規定收回。

四、土地確權手續沒有完成的農民

根據國家的規定, 2018年土地確權將結束, 如果農民的土地沒有能夠確權, 也沒有獲得任何審批手續,那麼農民的土地也有被收回的風險,其利益也難以得到保證。

因此,農民朋友們,一定要注意國家政策,按政策辦事,否則白白給自己造成損失,那可就虧了!

敢說真話的農民公號:農村的日與夜

也沒有獲得任何審批手續,那麼農民的土地也有被收回的風險,其利益也難以得到保證。

因此,農民朋友們,一定要注意國家政策,按政策辦事,否則白白給自己造成損失,那可就虧了!

敢說真話的農民公號:農村的日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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