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草莓上市時節。 草莓味道好, 價格也“好”, 據說每斤要二三十元。
這不, 有個小年輕嘴饞了……
1月3日, 山下湖派出所接到事主斯先生的報警,
在現場, 民警發現, 草莓大棚已經被人破壞了, 大棚內的草莓有明顯被踐踏的痕跡。
很快, 根據線索, 民警犯罪嫌疑人俞某, 並於1月4日將其抓獲。
俞某, 今年21歲, 諸暨本地人。
他說, 當天晚上閑來無事, 便在微信群裡和朋友說起了偷草莓的事。
俞某一共偷了200顆草莓, 約10斤左右。
萬萬沒想到, 這200顆草莓將自己送進了派出所。 目前, 俞某被諸暨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草莓雖然好吃, 但也要取之有道啊!下次可千萬別這麼做了啊!
—— end ——
文 戚培莎
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
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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