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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醫保管理體制創新健康保障體系《慶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出臺

近日, 《慶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出臺, 標誌著我市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 促進醫療保障更加公平, 管理服務更加規範, 資源利用更加有效, 推動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方案》提出, 要加快推進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整合, 統一政策標準, 支付結算同步, 待遇水準一致, 消除城鄉差距, 促進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領域權利公平、機會公平、保障公平。 同時, 要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等制度的銜接,

強化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兩保”整合由市縣統籌協調, 同步推進。

自2017年7月, 慶陽市城鄉居民健康保障局正式啟動工作以來, 全方位制定全市健康保障規劃計畫和相關政策, 並統一執行。 目前, 所有縣(區)健康保障局已組建完成, 進一步理順了健康保障體系, 搭建起“三醫聯動”的平臺。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整合之後, 我市將全面建立統一管理體制、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標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統一資訊系統和支付方式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 實現服務能力和待遇水準穩步提升、公平可及,

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 確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規範、風險可控。

據瞭解, 本著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 我市將新農合的51種重大疾病政策擴展到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 報銷時在限額內不設起付線, 城鄉居民按合規費用的70%予以補償, 城鎮職工按合規費用的90%予以補償;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慢特病病種整合, 擴展到城鄉居民4類47種慢特病, 在限額範圍內按70%予以補償;對城鎮職工的30種慢病重新分為2類, 補償比例由原來的50%、60%提高到70%。 這些新規定的出臺, 大大提升了參保對象的保障水準。

同時, 根據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不同醫療機構的服務重點, 我市對分級診療病種和費用做了重新論證和測算,

為市、縣、鄉級醫療機構分別確定了159種、255種、52種分級診療病種, 實行差別化的單病種定額付費管理, 65歲以上老人、5歲以下兒童、精神疾病患者、國家級中醫重點專科優勢病種不受分級診療規定限制。 2017年, 我市利用醫保杠杆撬動分級診療, 縣外就診率較2016年下降了4.28%, 留在縣域內的醫保基金增加了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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